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队伍,请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1〕5号)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数量
各州(市)要严格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基本标准,推荐3户以内(含3户)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企业、纳入云南省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服务平台的企业、种业企业和外贸企业优先推荐。
二、申报程序
各州(市)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申报企业,省级组织专家评审,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认定成员单位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以省农业农村厅名义正式上报农业农村部。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推荐环节
各州(市)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1〕5号)要求,于2021年6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纸质材料一份(复印件)、《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汇总表》(附件3),暂无需填报农业产业化信息系统,所提供材料需确保与原件一致且真实无误,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上报环节
根据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认定成员单位审定的19户企业名单,由各州(市)通知企业在农业产业化信息系统中填报,按照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装订带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的《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含原件一份)及电子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昆明市万华路169号(邮编:650224)
联系人:向湉湉
联系电话:0871-65749556
电子邮箱:ynxzqy@126.com
附件: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3.申报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汇总表
4.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