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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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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供销法字〔202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了《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成立了“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现将《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7月30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指导下,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系统干部职工及社员的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依法治社观念明显增强,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十四五”时期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社、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以下简称“八五”普法),制定本规划。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切实提高全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供销合作社立法取得重大突破,供销合作社条例得到广泛贯彻实施,全系统依法治社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干部职工及社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系统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践行为农服务宗旨。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挥组织体系完整优势,根据联合社、基层社、出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不同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 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和社员深刻理解发展好合作经济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要意义。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学习宣传民法典明确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属于特别法人的重大意义,阐释合作经济组织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区别。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宣传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供销合作社条例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领会党和国家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措施,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作用。实施供销合作社条例培训计划,编写供销合作社条例释义,加强供销合作社条例宣传力度,引导系统干部职工掌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核心制度,依法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加强规范、加大联合。配合地方立法部门,制定供销合作社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观念。做好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宣传相衔接。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系统长远发展等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学法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七)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供销合作社法规制定审查过程中,通过基层调研、征求意见等方式,扩大社会参与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功能,以案释法、借案学法,强化教育效果。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及时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结合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活动,开展面向农民的普法工作。充分利用经营服务网点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法治宣传内容;依托系统所办的网站、报纸、杂志等载体,搭建和完善学法平台。


(八)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好上级社与下级社、联合社与社有企业、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制定完善章程,建立完善章程备案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供销合作社职业院校要推动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社会团体要依法制定和完善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八五”普法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总社成立以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相关部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指导部(法制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考核激励等职责。省级供销合作社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系统普法规划,2021年8月底前报总社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方法和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联合社、基层社、出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加强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系统内报纸期刊、互联网站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置普法专栏专题,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保障措施。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强化普法机构队伍建设,通过招录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培养系统内法治骨干等方法,将更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强化监督措施,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做好典型经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惠玲 总社理事会主任、党组副书记

             韩立平 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副主任


副组长:侯顺利 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成 员:刘进喜 总社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樊江波 总社人事部部长

            闵学冲 总社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部长

            刘崇高 总社合作指导部(法制工作办公室)部长(主任)

            李文龙 总社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张梅林 总社审计局局长

            曾 峰 总社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

            查迎新 中华合作时报社社长、总编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指导部(法制工作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崇高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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