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1、互换土地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互换土地的模式有效的解决了土地分散化、种植难度大等问题,实现了让土地集中连片,种植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地产量、方便了农户种植管理。
2、土地出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将土地转交给专人打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土地最大化的价值,通过约定或协议农户与租户之间达成共识,双方各取所需。
3、土地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
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4、宅基住房
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通过土地的所有权转让来间接换取等同价值的住房或社保,不仅推动了经济的发展还加快了城镇化发展的脚步。
5、股份合作
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年度分配时,首先支付社员土地保底收益,留足公积公益金、风险金,然后再按股进行二次分红。
集约化经营,农户直接参与管理;保留农户生产积极性的同时,实现规模化生产、统一化管理。
合理的土地流转模式不仅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还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