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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现代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规划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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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现代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鄂农发〔2021〕37号


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对种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湖北是农业大省,也是用种大省,种业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构建适应新发展格局的现代种业体系,实现种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种业根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全国“十四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湖北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湖北种业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坚持改革创新和科技兴种,加快推进种业转型升级,为服务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种质资源保护成效显著。全省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全面实施,共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4674份,其中特色资源67份。红安县红薯、秭归县“桃叶橙”、蕲春县地方水稻品种“贡米水葡萄”等特色优异资源得到挖掘和保护性开发利用。建成湖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共享平台,整合水稻、小麦、大麦、玉米、棉花、牧草、蔬菜、果树等各类农作物种质资源2.15万份上线共享,种质资源交流合作日趋活跃。畜禽遗传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6个地方畜禽品种、5个培育品种被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名录。保种圃(场、区)建设力度加大,累计投入1.4亿余元,改扩建柑橘、猕猴桃、茶叶、砂梨、麻城黑山羊等保种圃(场、区),保种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品种选育能力不断增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基本成型,育种创新成果丰硕。“十三五”时期,我省审定水稻、玉米、小麦新品种313个,较“十二五”增加近一倍,成功培育并推广了适宜种植结构调整的高档优质稻、“虾稻”、再生稻、夏玉米、青贮玉米、“双高”(高含油量、高油酸)油菜、西兰花(苔)、水生蔬菜、食用菌、茶叶、柑橘、生猪、蛋鸡等一大批优良品种。以江汉鸡为育种素材,培育出的欣华2号蛋鸡通过国家新品种审定,鄂中5号荣获全国优质稻食味品鉴会金奖,鹌鹑1号选育获得湖北省2018年度科技进步一等奖,“槟榔江水牛精液冷冻工艺方法”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授权。主要农作物和畜禽种源自给率稳步提高,早稻、再生稻达到85%以上,优质糯稻、油菜、鲜食玉米、西兰花、水生蔬菜等均达到90%以上,生猪、蛋鸡达到80%以上。


(三)良繁基地建设步伐加快。以江汉平原水稻制种,鄂北小麦、油菜制种,鄂西南玉米、马铃薯制种为重点,带动种子基地逐步向优势区集中,一批良繁基地脱颖而出。公安县被首批认定为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大县,谷城、汉川等8个市县被认定为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基地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现代化种子加工、检验、仓储设施得到广泛应用,种子生产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0%以上。目前,全省常年主要农作物种子繁育面积达35万余亩,良种覆盖率达到96%。种子供应“量足、质优、价稳”成为新常态,玉米、棉花、油菜等良种销往华东、华南、西南、西北等地。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初步建成。全省共建有种猪场165个、种禽场119个、种牛场12个、种羊场20个,其他种畜禽场4个。


(四)现代种业企业稳步壮大。全省省级及以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优化整合至41家,全国“育繁推一体化”企业5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6家,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稳步增强;4家种子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17家企业获得“中国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等级”认定;14家企业获得种子进出口资质,常年种子出口量达到700多万公斤,位居全国前列。一批种畜禽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其中生猪核心育种场8家(全国98家),肉牛核心育种场2家(全国44家);全省现已具备年生产种猪260万余头、牛冻精40万支的供种能力,产品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区。


(五)种业管理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经过新一轮机构改革,全省种业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职能得到强化,出台了《湖北省畜牧条例》。建有覆盖主要生态区的新品种测试鉴定点89个,种子市场观察点92个,考核合格的质检机构25家,良种展示示范覆盖80余个主产县市,品种试验鉴定、示范推广、质量监督检验、市场监控、种业信息调度能力显著提升,保障了农业生产用种质量。种业“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秩序更加规范,种业活力得到了进一步释放。


二、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时期,湖北现代种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种业创新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种质资源分散使用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扭转,交流共享平台和机制有待完善;科企协同不够紧密,产学研用未能实现高效结合。二是品种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近年来审定品种数量大幅增加,为农民提供了多样化选择,但同质化品种多,适应农业绿色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的高档优质、节肥节水节药、适宜机械化生产、轻简化栽培的特用、专用品种供给不足。三是种业企业综合实力偏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科技创新和综合竞争能力弱,缺乏具有国内外竞争优势的大型种业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品牌影响力不强。四是种业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原种子管理部门拆分、整合,管理机构和队伍“瘦身”,造成一些专业人员流失,行业管理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发展形势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种业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生物技术的飞速进步,种业发展形势发生了深刻变革。一是育种技术发生深刻变革。以“生物技术+信息化”为特征的第四次种业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以全基因组选择、基因编辑等为代表的前沿科技在育种领域的广泛应用,使育种定向更加精准,育种效率加倍提升,品种按需定制正成为现实。二是市场格局发生深刻变革。我国外商投资种业准入限制放宽,外资种业公司布局我国进程加快,兼并重组愈演愈烈。国际上陶氏并购杜邦、拜耳收购孟山都、中国化工收购先正达,国内中信和“两化”(中国化工、中国中化)等大集团注资并购种业企业,“兵团作战”格局已然形成,大宗农作物种业市场竞争趋于白热化。三是消费需求发生深刻变革。纵观近年来国内外农产品消费市场,优质、绿色、特色农产品广受青睐,种业发展只有与市场同频共振,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四、机遇和挑战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种业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湖北现代种业发展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从机遇看,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现代种业发展。现代种业被提升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一系列推进种业振兴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种业地位进一步提升,政策扶持更加有力。二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倒逼种业高质量发展。城乡居民对农产品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需求,将倒逼种业转型升级,推动种业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三是改革创新为种业发展注入新动能。通过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品种审定制度改革、育种成果权益分配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将充分发挥市场在种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现代种业加快发展。四是“一带一路”倡议拓展了种业发展空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巨大的市场需求,依靠“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可以为种业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更大的发展舞台。


与此同时,挑战也十分严峻。一是湖北地理气候条件带来的挑战。湖北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地带,生态气候条件多样,生产应用作物种类多、差异大,不同生态环境、生产布局、生产模式,对育种创新、良种种类提出了更加多样化的需求。二是扩大种业对外开放带来的挑战。外资种业准入限制的放宽,将导致国内种业市场竞争国际化。湖北省种业市场化起步晚、基础差,在经营规模、品种创新、产业链融合等方面还有差距。三是现代农业发展形态重塑带来的挑战。现代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机械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对良种的品质、熟期、株型、抗逆性、适应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种业供需匹配、有效衔接的任务较为艰巨。四是种业监管方式变革带来的挑战。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种业监管工作已由事前向事中、事后延伸,由“窗口的面对面”向“网络的键对键”方式转变,放管结合、高效服务,对种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湖北农业重大需求、特色优势和潜力产业,以推进种业全产业链发展为主线,以建设种业强省、实现种业振兴为目标,聚焦关键核心环节,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持续推进种业绿色变革、科技变革、质量变革、企业变革和管理变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根本、资本为纽带、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为推进湖北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种业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综合考虑湖北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技实力和市场需求等因素,重点支持优质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生猪、肉羊、蛋鸡、蛋鸭等我省传统强项种业的发展;着力培育糯稻、西兰花(苔)、粉果西红柿、地方猪、地方牛、鹌鹑等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种业做精做专;巩固扩大杂交水稻、玉米等种子的出口贸易。


(二)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完善种业基础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分工协作、有机衔接的体制机制,支持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利用自身人才集聚、智力密集、设施设备先进的优势,开展生物育种等前沿关键技术自主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企业应用开发能力。加强国外优异种质资源和先进育种技术的引进研究与消化吸收。


(三)突出企业,培优扶强。用好用活相关招商政策,招引一批国内外头部企业落户湖北;支持种业大型骨干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创造条件与资本市场对接,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治理能力,增强发展后劲,建成行业领军企业;支持引导专精特新种业专注创新和质量提升,建设行业细分领域的单项冠军。


(四)依法治种,强化监管。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优化办事流程,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种业发展环境。加强种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种子市场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行为,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同时,发挥种业行业协会服务、监督、自律、协调等作用,引导企业建立质量自控、产品追溯和诚信自律体系,共同构建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种业市场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现代种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种业综合实力跃居全国第一方阵。


——科技创新:创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农作物、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油菜、棉花、水生蔬菜、生猪等育种基础研究继续领跑全国,杂交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农作物自主创新品种应用覆盖率在2020年基数上提高5%以上。


——企业培育:培育年营业收入过3亿元的“链主”企业10家,1-3亿元的企业35家,过5000万元的细分领域行业冠军10家,推动1家种业企业主板上市,全省种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


——供种保障:改扩建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1个,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有量达到5万份以上,新建地方畜禽品种活体原位保护基地3个,在省内外优势产区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良种生产基地20万亩,建成高标准南繁科研基地1000亩以上;新增国家级畜禽核心育种场2-3家。


——市场监管:构建完善高效的种业管理服务支撑体系,强化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加快种畜禽质量监测机构建设,新建1-2个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站和遗传评估中心,完善表型与基因型鉴定、特异基因挖掘与种质创制、DNA特征库与实体库互补的种质评价利用体系。


第三章  主要任务

坚持市场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湖北省现代农业发展和全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良种的需求,重点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良繁基地建设、现代种业企业培育和种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增活力,促进种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种业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推进种业科技体系成龙配套,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一)健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落实省、市(州)、县(市)分级负责、有机衔接的农业种质资源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种质资源中期库、基因库、活体保存库和保种场(区、圃)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完善农业种质资源分类分级保护名录,依法实施精准保护。确定一批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实施认证挂牌管理,明确保护主体责任,压实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措施保障。改造保种基础设施,充实技术力量;对已处于濒危状态畜禽遗传资源进行抢救性保护。对畜禽遗传资源进行品种登记、测定,完善保种方案,保纯优良基因。对接全国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监督管理。


(二)完善种质资源调查、鉴定、评价和创新体系。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全面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以省内领先的科研院所为依托,搭建以品质、抗病、抗逆等重要性状鉴定为主的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平台。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强化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与深度挖掘,重点挖掘农作物高产、优质、广适、多抗、适宜机械化等重要经济性状的关键控制基因,深入研究畜禽生长快、耐粗饲、抗病力强、品质优和适应性强等优良种质特性,建立DNA分子指纹图谱库。加快建设农业种质资源交流与利用平台,推进种质资源交流共享,提高种质资源利用效率。


(三)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商业化育种投入,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育种创新,引进、整合育种资源、技术和人才,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育种创新机制,加快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推动建立优势企业牵头、科研力量支撑、科企紧密结合的联合攻关模式,有序推进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蔬菜、猪、牛、羊、蛋鸡等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着力创制一批性状优异的新材料,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加快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系)。


(四)加强种质资源市场化开发利用。鼓励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开展资源应用开发和技术服务,参与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利用交易平台,支持创新种质上市公开交易、作价入股企业。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鼓励种业企业开发特色地方品种(包括农作物和畜禽),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二、推进种业良繁基地提质增效,提升供种保障能力


(一)强化良繁基地综合保障。对接国家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科学规划和布局,引导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向优势区域集中。开展“五化”良繁基地认定授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一批相对集中、长期稳定的良繁基地。鼓励种业企业在省外优势产区建立规模化制种基地,用好用足外省资源。完善种子生产风险保障机制,推进粮食作物制种保险政策落地,探索经济作物种子生产保险新路径,扩大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障水平。分区域、有重点推进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二)加快南繁基地建设。按照《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年)》,落实支持政策,高标准打造南繁科研育种核心基地;建立完善政府引导、科企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南繁基地建设、管理、运行机制;支持南繁单位进一步改造现有南繁基地生产生活设施,改善南繁科研育种生产生活条件。依托我省先进生物基因鉴定技术,积极参与国家级南繁生物基因鉴定检测中心建设。


(三)健全种子供需监测预警和储备制度。完善种子市场观测点建设,加强种子供需信息的定点监测、定期采集、应急监测与信息发布,确保农作物种子供给安全。落实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政策,加大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实施力度,提高我省种子救灾备荒能力;强化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健全储备管理制度,调整优化储备农作物品种结构与数量,稳步扩大种子储备规模;鼓励市县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开展市县种子储备,弥补国家与省级种子储备的不足。支持重点企业建立设施完善的种子储备库。


三、推进种业优势企业发展壮大,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一)发展现代种业企业集群。打造“粮、经、饲”各具特色,大、中、小企业互为补充的现代种业产业集群。支持大型种业企业加快与资本市场对接,打造行业旗舰;支持中型企业优化资源整合,开展兼并重组,壮大企业实力,建成行业骨干;支持油菜、蔬菜、果茶、中药材、鹌鹑等特色种业企业做专做精。推动种业上下游关联产业向种业优势产区聚集。依托优势种业及企业集群,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打造种业创新、产业聚集高地。高质量推进武汉“中国•种都”建设。


(二)培育优势种业品牌。推进质量兴种、品牌强种。引导、支持企业提升良种生产加工水平和质量;推动企业加快建立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质量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推动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建立质量可追溯系统。建立种业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开展创新能力评价,认定一批核心技术过硬、创新能力突出、管理理念先进、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加强宣传推介和形象塑造,打造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优势种业企业和“鄂种”品牌。


(三)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鼓励种业企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开展种业技术交流、合作研究和对外贸易。引导企业创建“走出去”企业联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抱团出海、集群发展。支持优势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建立境外研发基地和营销网络,拓展境外市场。


四、推进种业监管手段提档升级,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一)健全种业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健全市(州)、县(市、区)种业管理机构,完善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点),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品种试验网络。加强种子质量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支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升监管手段,改善装备条件,提高人员素质,提升监管能力。以县(市、区)为单元,构建农业农村部门引导,农科教、育繁推、产供销联合,种业企业、科研院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广泛参与的良种展示示范推广网络,广泛开展品种展示示范,强化品种跟踪评价,促进优良品种推广应用。


(二)严格品种和市场监管。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建立多元化品种试验、DUS测试体系,依法开展品种引种备案,完善审定品种、登记品种跟踪评价和品种退出机制。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和标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日常检查。加强种子监管队伍和手段建设,严格监管转基因种子生产。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开展种畜禽市场监管试点,重点监管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低代别冒充高代别、销售不符合种用标准种畜禽、种畜禽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


(三)加快种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信息化建设,推进品种评价规范化;加快许可备案信息化进程,推动所有农作物种子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分别录入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全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依托全国统一的种质资源管理平台,构建种质资源大数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升级农作物种业信息服务平台,强化种子供给调度。


第四章  发展布局


一、种业创新布局


(一)农作物种业。以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等4种主要粮食作物和油菜、蔬菜、棉花、柑橘、梨、猕猴桃、茶树、中药材等重要经济作物为重点,开展相关种质资源的搜集、保存、评价与利用,挖掘高产、优质、抗病虫、营养高效等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功能基因;坚持常规育种与生物育种相结合,培育适宜不同生态区域和市场需求的农作物新品种。


表1  农作物种业创新重点领域


(二)畜禽种业。以瘦肉型猪、地方猪、肉羊、蛋鸡、肉鸡、蛋鸭、肉鸭、鹌鹑为重点,围绕畜禽高繁、快长、质优、节料、耐粗、抗逆等重要经济性状,采用杂交选育与本品种选育相结合,开展有针对性的杂交利用和新品种、新品系和配套系培育。同时自主开发全基因组选择所需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和算法。


表2  畜禽种业创新重点领域


二、良繁基地布局


按照“优势区域、企业主体、规模建设、提升能力”的原则,科学规划建设重要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生产基地,选择种业生产优势区,全面加强基地建设,形成稳定的良种生产能力。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基地管理,优化基地环境。


表3  农作物种业优势基地布局

表4  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布局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一、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程


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用三年时间全面摸清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资源家底。对收集的种质资源开展鉴定、评价,挖掘一批有用基因和优异资源,对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加大保护力度。改扩建湖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改善保种条件,提高库容能力;推动建设省级种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强化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区、保种场和种质圃建设,新建野樱桃、野葡萄、野核桃等3个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猕猴桃、砂梨等3个优势果树种质圃。改扩建通城猪、清平猪、恩施(鄂西)黑猪、麻城黑山羊、双莲鸡等26个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场和2-3个种公猪站,新建荆门黑羽绿壳蛋鸡保种场1个。


二、种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农业育种理论、种质资源优异性状挖掘、种质资源创制、育种材料与技术创新、共性关键应用技术等基础性、原创性研究;建立标准化、规模化的优质种子种苗繁育技术体系,攻克种子种苗工厂化繁育技术难题。支持优势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设现代化育种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提升商业化育种创新能力。围绕良种重大科技联合攻关配置要素资源,深化以优势企业为主体、相关院士专家牵头、多家企业协作、多方力量参与的联合攻关机制,稳步推进水稻、玉米、小麦、油菜、蔬菜、生猪、肉牛、肉羊、家禽等优势特色品种的联合攻关。支持种业企业积极参加国家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


三、优质企业培育壮大工程


开展种业企业创新能力评价试点。坚持扶优扶强,将创新能力评价指数较高的企业列入清单管理,优先纳入良种联合攻关成员单位,优先推荐参与国家举办的相关活动。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科技创新型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实现企业发展方式由资源要素扩张转向智力科技驱动。


加大政策和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在种业提升工程、种业创新、种质资源保护、品种振兴等现有项目框架内,每年遴选一批企业项目向国家和省申报,并积极跟踪争取。力争“十四五”期间项目立项数量、投资额度和建设质量比“十三五”有较大增长。积极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创建国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参与中国种子行业信用评价活动。


加强品种宣传推介。统筹利用新型媒介和传统媒体,加强企业形象、产品、技术、品牌和成就等方面的宣传。坚持办好湖北农业博览会、水稻食味品评、种猪拍卖等传统品牌活动,并积极谋划开发新的主题活动,不断强化我省涉种产品和品牌的推介。创造条件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举办的种业博览会、研讨会、展交会等学术交流和商贸促进活动,扩大“鄂种”知名度、影响力。


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工程


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五化”建设标准,推进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良繁基地建设;与国家政策与项目对接,推动新一轮种业提升工程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覆盖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良繁基地,强化属地责任,加强建后管护,不断改善基地设施条件;引导种业优势产区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重点改扩建武汉蔬菜、襄阳小麦、油菜、宜昌蔬菜、孝感茶叶、荆州水稻、黄冈油菜、中药材等制繁种基地,扩大基地规模,改善基地条件,提高制繁种能力和水平;支持优势制种企业和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形成利益联合体共同开展良种繁育。高标准推进国家南繁科研育种新基地配套科研、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现有基地升级改造,达到全国一流标准。加强畜禽核心育种基地和良种扩繁基地建设。重点推进5个国家级畜禽保种场、20个省级畜禽保种场、10个家畜核心育种场、1个家禽扩繁场改造升级,完善从原种选育、良种扩繁到商品种生产梯次布局、分区养殖、有机衔接的繁育体系,稳步提高畜禽供种保障能力。有计划地引进培植2-3家高产蛋鸡与肉鸡祖代场;扶持壮大华中农业、汉江牛业两家肉牛核心育种场,提高其供种能力。在畜禽优势区布局建设一批高标准父母代种畜禽场,做到区域内种源供应基本平衡,避免跨区域长距离引种。


五、优良品种示范推广工程


加强省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平台建设,完善设施,提高标准,发挥龙头引领作用。推进优良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网络化、区块化,重点建设一批区位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技术支撑力量雄厚的省级核心示范基地(示范点)。支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围绕农业生产需要,加强良种引进、跟踪、评价和示范推广,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活动。支持种业企业建设完善品种展示示范基地,扩大品种推广应用服务覆盖面。通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新品种展示示范,引导农民看“禾”选种,种业企业看“禾”育种,行业组织看“禾”推种,让真正的良种走进千家万户,惠及广大农户。


六、种业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加大种业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各项人才计划,把种业科技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发展规划、计划。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基层种业管理人员、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人员、企业技术人员素质。省级层面每年组织2-3次培训,每次培训人员50人次以上;出台科研人员到种业企业任职、科研经费提取、农业科技人才分类评价、评聘等方面的激励政策,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共建研发中心和工作站,促进人才融合使用。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为高端人才提供优良科研条件。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设种业相关学科。


七、种业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强化以种业安全为重点的品种试验审定体系建设,建设和完善一批农作物品种试验和抗性鉴定站(点),形成覆盖不同生态区的农作物品种试验网络体系。重点改扩建50个省级农作物品种试验站和抗性鉴定点,改善品种试验装备和手段,强化优良品种筛选鉴定能力。推进种业信息分析调度平台建设,整合资源,依托国家现有种业信息直报体系,建设以省级信息点为中枢,市县信息直报点为基点,覆盖全省各地,涵盖品种、企业、市场、种子供需、种子生产加工等各项信息的电子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平台;强化种子储备体系建设,增加省级种子储备财政补贴,扩大储备规模,提高救灾备荒种子保障能力和市场供应调节能力。


表5 重大工程项目表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并协调落实现代种业发展中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专项规划的形式发布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协调发改、财政、商务、科技、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种业领域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重大成就等,引导社会团体和公众关心、支持、参与种业发展,赢取社会支持,凝聚工作合力。


二、拓宽投资渠道


整合农作物、畜禽种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完善国家有关良种补贴政策,加大对制种大县和区域良种繁育基地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品种审定后补助与推广面积挂钩政策。推进现代种业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加强种业制繁种基地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鼓励种业企业创造条件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动建立省级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积极探索财政资金奖补农业种质资源库、遗传资源基因库、保种场、保护区、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种质圃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的办法。


三、健全规章制度


贯彻实施《种子法》《畜牧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国务院、农业农村部最新出台的行业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围绕我省种业重大需求,制修订我省种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进一步完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同一类型生态区引种备案制度,配套制定相关种子种苗标准,加强技术支撑,推进依法治种。研究拟订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五化”良繁基地认定保护等管理办法。


四、强化政策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种业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将经济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等良种生产保险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逐步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业风险分散机制。推动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用地保障,市(州)、县、乡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合理安排新建、改扩建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用地。科学设置畜禽种质资源疫病防控缓冲区,不得擅自、超范围将畜禽保种场划入禁养区,占用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的,需经原设立机关批准。健全农业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对从事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的科技人员实行同行评价,调查研究、收集保护、鉴定评价、分发共享等基础性工作可作为职称评聘的依据。


查看政策原文:湖北省现代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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