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渝农发〔2022〕4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形势
一、建设成效
二、主要问题
三、有利条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建设目标
四、建设布局
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
二、建设内容
第四章 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分区与分区建设指引
二、任务安排
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
第五章 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
一、强化质量管理
二、统一上图入库
三、规范竣工验收
四、加强后续管护
五、严格保护利用
第六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三、生态效益
第七章 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规划引领
三、强化资金保障
四、加大科技支撑
五、严格监督考核
前言
高标准农田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为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重要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强调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要加快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落地;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李克强总理对发展粮食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十二五”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扎实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集中力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315万亩,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助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加快修编建设规划”。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年8月国务院批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加快推进省、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细化政策措施,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地块。据此编制了《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立足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以《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和“十二五”以来各区县实践为基础,衔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重庆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研究编制。《规划》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后期管护、效益分析、实施保障等,是指导各区县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