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川农发〔2022〕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林草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
《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省政府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13日
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前 言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也是农民增收的基础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强调耕
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 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李克强总理对发展粮食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实施《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 年)》,持续建设高标准农田,有力支撑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提升。截至 2020 年底,全省已建成高标准农田 4496 万亩,为粮食产量再次迈上 700 亿斤台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2018 年,国家实施新一轮机构改革,将发展改革部门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国土资源部门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门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能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明确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统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 年以来,中央 1 号文件提出“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 号)要求“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的批复》(国函〔2021〕86 号)、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规定“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省、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0 年四川省委 1 号文件提出“编制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据此,组织编制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为统揽,以“十二五”时期以来各地实践创新为基础,紧密衔接《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 年)》《四川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四川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相关规划,借鉴了有关部门近年来相关工作成果、经验和研究结论。《规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结了近年来全省农田建设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标准、建设分区、建设任务、建设监管、效益分析和保障措施等。《规划》是指导各地今后一个时期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准期为 2020 年,规划期为 2021—2030 年,展望到203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