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等8家协(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优农”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21〕9号)中“建立北京优农品牌目录,培育提升品牌价值”的要求,北京市于2021年正式启动了“北京优农”品牌认定工作。为持续推动我市农业品牌培育工作,经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同意,今年我们将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的指导下,继续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挖掘特色农产品资源,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市场影响力的农业品牌,积极申报“北京优农”品牌,服务首都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精准指导,提升质量。要加强生产经营主体跟踪管理,加大“北京优农”品牌宣传和收集登录指导力度。按照“北京优农”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产地环境和生产源头管控,推进全程质量控制,保持农产品独特营养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掌握程序,及时申报。本年度申报工作将采取线上申报(7月15日系统开放),线下报送的方式进行,请各申报主体提前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各主体通过系统申报,审核通过后导出材料彩打、胶装1套,逐级盖章后由推荐单位统一送至北京市数字农业农村促进中心304室,申报时间截至8月7日。
附件1:“北京优农”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北京优农”区域公用品牌申报表
附件3:“北京优农”企业品牌申报表
附件4:“北京优农”产品品牌申报表
附件5:“北京优农”品牌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用户指南
北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北京农产品流通协会 北京农学会
北京果树学会 北京畜牧业协会 北京农业电商协会
北京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北京观光休闲农业行业协会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赵浩森、马越,15810361528、15652793608)
附件 1
“北京优农”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 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京发〔2021〕9 号)有关要求,持续推进 品牌强农战略,加强北京农业品牌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规 范“北京优农”品牌(“北京优质农业品牌”的简称)的认定与 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优农”品牌认定以本地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 类的初级农产品及其初加工产品的品牌为主,适度开展精深加工 产品、非遗产品、休闲农业等品牌的认定。
第三条 “北京优农”品牌认定管理坚持自愿、科学、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障,为品 牌背书。
第四条 本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北京优农”品 牌的政策引导、技术应用、宣传推广、品牌保护等方面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