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大力推进“品牌强农”三年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补齐我省农产品品牌打造、品质提升、市场拓展、冷链物流等方面短板弱项,有效提升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突出我省绿色有机及富硒农产品资源优势,推动我省从农业大省向品牌大省转变。特制定《关于大力推进“品牌强农”三年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3年10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xnytscc@126.com。
附件:关于大力推进“品牌强农”三年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2023年10月11日
关于大力推进“品牌强农”三年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品牌强农是新时期解决我省农业产业化长期存在“弱、小、散”问题的必然选择,是助推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增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重要指示精神,突出江西绿色有机及富硒农产品资源优势,切实发挥农产品品牌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江西从农业大省向品牌大省转变,结合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精品品牌培育计划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视察时指出,要“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要准确把握我省已进入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期的趋势性变化,抓住江西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矛盾,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为加快补齐品牌打造、品质提升、市场拓展、冷链物流等方面短板弱项,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各地要充分认识我省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品牌打造作为推动我省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的重要抓手和做实“土特产”文章的现实途径。下功夫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树强一批引领新型消费需求且记得住、叫得响、走得出的江西农产品品牌。着力构建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推广和保护体系,进一步提高农业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为促进农村产业兴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下产业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做实“土特产”文章要求,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为目标,以做大做强江西优质农产品品牌为任务,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落脚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聚焦重点、专业策划、持续推动”基本思路,聚焦培育核心品牌、夯实建设基础、提升流通能力、讲好品牌故事、凝聚发展合力,集中力量构建独具江西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体系,走出一条强体系、优品质、拓市场、创营销、促融合的品牌强农兴农之路,让江西优质农产品品牌唱响全国,为打造乡村振兴样板之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持续推动。强化各级政府打造农产品品牌意识,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挖掘“土特产”资源,统筹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引导,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跨区域、跨行业合作,形成可持续、成体系、高质量发展格局。
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树立“市场引领生产,需求配置资源”理念,紧盯市场需求,遵循市场规则,参与市场竞争,用品牌实力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消费动力。
坚持特色为先,重点培育。优先培育地域特色明显、产业链条完备、品牌内涵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自主产品品牌,持续推动农业精品品牌培育,支持在央媒、新媒体、电商平台以及餐饮平台进行宣传营销。
坚持科技支撑,提质增效。围绕“舌尖上的安全”,强化科技创新,全面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围绕育种、生产、加工、物流、营销等环节,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标准化建设和溯源管理,增强农产品品牌核心竞争力。
坚持专业策划,文化赋能。加强品牌定位、品牌设计、品牌管理等专业策划,将江西农产品品牌发展与江西悠久的农耕文明底蕴相融合,充分挖掘江西农产品品牌的核心价值、文化精髓,扩大品牌影响力。
(三)总体目标
大力实施“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赣鄱正品”全域品牌创建,聚焦稻米、油料、果蔬、畜牧、水产、茶业、中药材等七大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到2025年,构建“全域品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的“12131”江西农产品品牌体系,实现江西农产品品牌建设协同发展、互为补充,具体包括:1个省级全域品牌“赣鄱正品”、20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个农业赣企领军品牌、300个江西绿色有机及富硒农产品最具代表性产品目录、每季度公布江西农产品“10大网络爆品”。
三、推进机制
聚焦“兴业态、树品牌”,坚持政府推动、多方参与,积极构建公平公正、法制健全、自由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江西农产品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
构建合作机制。省级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立足各部门职能,做好部门间的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资金、管理等有关重点和难点问题,围绕我省品牌发展实际需求,持续拓展合作领域,优化我省品牌发展环境,建立共赢共享的合作机制。各市(县、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相应协调联动推进机制,上下联动、协同配合。
构建管理机制。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加强农产品品牌规范管理,健全农产品品牌建设、评价标准,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和结果应用,完善农产品品牌目录管理制度。各地要引导区域公用品牌立足区位优势,以特色产业为依托,以产业集群为重点,丰富品牌内涵;企业品牌以创新为核心,提升品牌文化,增强品牌竞争优势;产品品牌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提升品牌忠诚度,引领带动消费。
构建扶持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手段、金融杠杆和市场办法,创造条件,补齐短板。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品牌扶持力度,各地要将涉农整合资金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产地市场体系建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要加强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发展。
构建监管机制。全面加强农产品牌监管,强化知识产权、商标权及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加大对套牌和滥用品牌惩处力度。各地要强化农产品市场监管,综合运用自律、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着力清除农产品市场壁垒,重点打击通过不正当竞争抢占市场、垄断控制市场交易等行为。
构建服务机制。搭建农产品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做好信息服务、业务交流、品牌展示和消费索引,打造农产品品牌综合服务窗口;遵循品牌培育、营销等发展规律,加大农产品品牌专业人才培养,提升品牌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科研院所、专业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作用,支持开展基础研究、营销推广、品牌维护、监管服务等工作。
四、实施路径
(一)强体系,打造江西特色品牌。
1.壮大省级全域公用品牌。围绕壮大以品牌认定为核心的“赣鄱正品”全域公用品牌的目标,全省集中力量,健全“赣鄱正品”全产业链标准、管理、发展、运营体系,构建“大屏+小屏”的“赣鄱正品”数字化平台,形成线上和线下结合、省内外联动的销售网络。依托著名商标品牌管理机构,完善品牌评价体系,优先把品牌价值高、产品品质好、发展前景广的企业自主产品品牌纳入“赣鄱正品”认定范围,按照“严进宽出”原则,实施动态管理,“赣鄱正品”认定品牌稳定在300个左右。(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均为责任主体,不再列出)
2.培育精品区域公用品牌。按照农业农村部精品品牌培育要求,实施省级农产品精品品牌培育计划,根据江西省农产品品牌目录,细化品牌申报条件,规范申报评审程序,分品类分梯次分年度遴选发布一批品质过硬、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知名度美誉度消费忠诚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立足乡土资源,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产业集群等相结,市级重点培育1-2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每个区域公用品牌重点培育3-5家核心授权使用主体,每个使用主体5-6个核心产品,引导优质资源向精品品牌聚集,持续带动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3.打造行业领军企业品牌。推进与深圳“圳品”互认,将“圳品”认证作为推动江西农产品企业品牌发展的重要抓手。指导稻米、果蔬、茶叶、畜产品、水产品等江西优质农产品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圳品”申报工作,推介一批产品优、信誉好、产业带动作用明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和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开展培训、宣传、引导“圳品”申报事宜;扎实推动“圳品”基地建设、“圳品”认证品牌创建及标准互认;借力“圳品”丰富的渠道资源,推动江西优质农产品快速便捷融入深圳市场,走进粤港澳大湾区和国际市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优品质,夯实品牌发展基础。
4.保障品牌品质供给。制订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规划,突出地方资源特色、品种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以市、县为实施单位,合理确定农业主导产业,开展“一品一策”行动。加快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行农产品品质全程质量控制,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标准化生产,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良种保护、良种提纯和良种推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专用设备采购。(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5.完善品牌标准制定。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需要,修改、完善、提升现有各类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建立完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评价标准和管理规范,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支持各地加强与专业品牌管理和设计机构合作,完善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评价标准,提升品牌包装设计标准。做好标准宣贯和实施,引导各地和品牌主体树立标准意识,提高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筑牢产品和渠道的竞争“护城河”。(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工信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6.加大品牌管理保护。鼓励并指导农产品品牌主体开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提高品牌保护能力;鼓励企业产品品牌及时申请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完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执法制度,严厉打击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或销售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及时回应和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和投诉,积极参与在线对话,维护品牌声誉,增进消费者的信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商务厅)
(三)拓市场,提升品牌流通能力。
7.加快冷链设施建设。依托县城、重点镇,建设一批集货物、预冷、分选、加工、冷藏、发货、检测、收储、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提高农产品产后集散和商品化处理效率;鼓励品牌企业建设餐饮食材供应链平台,发展“原料基地+中央厨房+物流配送”新业态;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加快补齐产地基础设施不足短板,解决“最先一公里”问题,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提升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和流通率。(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
8.完善产地市场功能。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围绕主导品种,整合现有资源,重点培育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将其打造成为相关产业的物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传播中心、科技研发中心和会展贸易中心,形成与优势产业布局相匹配的现代农产品流通布局,提高主产区的市场竞争力;按照区域、功能特点等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优化组合和提档升级,构建产销地、集散地相衔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联社、省邮政管理局)
9.强化网络数字赋能。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发展,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县乡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等建设,不断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一批农副产品电商直播基地,发展即时零售等线下和线上融合新业态;举办多种形式农村直播电商大赛,提高农村电商创业技能;综合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改造升级农村流通企业,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联社,省邮政管理局)
(四)创营销,讲好江西品牌故事。
10.推动营销业态创新。以江西优质农产品(南昌、井冈山)品牌运营中心为供应中心,打造标准化的供应链体系与连锁加盟体系,优先完善供应链体系后端建设。以广东、北京、上海等销地市场的品牌运营中心和杭州、深圳等地供应链服务平台为营销中心,优先完善销售体系前端建设,建立覆盖周边区域的仓储和物流配送体系,推动优质特色农产品进商超、进餐饮、进社区,满足市民对农产品的不同层次需求。把握“新媒体运营+电商平台”销售联动的“品效销一体化”发展趋势,加强与阿里、京东、抖音等主流电商平台对接合作,以其大数据平台和电商生态资源为支撑,打造线上品牌营销、线下产品体验的新型营销业态和新零售网络。根据江西省农产品电商监测平台数据,每季度公布江西农产品“10大网络爆品”,激励主体强化品牌意识。(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11.加强品牌推介力度。办好江西“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系列展销活动和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西活动,积极组织优秀品牌农产品特别是脱贫地区农产品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全国知名专业展会。深入挖掘江西农耕文明、革命老区等文化资源,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与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乡风民俗、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厚植农产品品牌文化底蕴、传播品牌核心价值观、宣扬品牌文化底蕴,让消费者情感共鸣、增强文化认同。加强与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国际研究机构、国际商业行业协会等交流,加大海外营销活动力度,支持农业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农业展会,推动江西农产品品牌国际化合作,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12.提升品牌传播能力。围绕提高江西农产品品牌社会影响力、公信度和市场竞争力,常年分季节对品牌农产品进行集群式精准赋能推广,不断提高江西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支持农产品品牌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组织开展专题报道,讲好农产品品牌故事,提高农产品品牌传播声量。支持农产品品牌顺应新时代消费需求,加大网络新媒体合作力度,采用图文、话题互动、视频、直播等形式多渠道、跨圈层传播,推动我省农产品上行。鼓励利用新型户外媒体开展品牌宣传。借助中国品牌日,组织开展品牌宣传、品牌交流、品牌推广等活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五)促融合,凝聚品牌发展力量。
13.扩大“品牌+餐旅业”发展。加强与米其林、黑珍珠、中国饭店协会等餐饮企业对接合作,整理各地优势农产品清单、农业龙头企业清单,研发更多“爆款”菜品;强化与“赣菜”品牌的深度融合,推动江西优质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融入“赣菜”体验,突出江西农产品优质食材与特色。从源头把控产品品质与高质量供应,加大“赣菜”原(副)料供应基地建设。推动用文化、生态来为江西文化旅游品牌和优质农产品品牌共同赋能,共同打造农文旅融合体验和异业合作产品,进驻江西各大旅游景点。(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
14.深化“品牌+商超电商”发展。主动对接盒马、山姆、华润Ole’等商超企业,推动更多盒马村、京东农场、天猫基地等合作项目落地,使更多优质农产品俏销市场;支持各区域公用品牌创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品牌整合、行业自律、创建区域公用品牌的关键作用;积极整合各地江西商会、区域性农批市场、各大电商平台等多方资源力量,成立涵盖品牌建设、产销对接、科技创新、金融赋能等多行业于一体、服务江西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全国性品牌营销联盟,用品牌产品、市场和政策优势吸纳全国更多资源为江西省乡村振兴、三产融合、企业提升赋能。(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
15.推动“品牌+金融”发展。推动与金融行业的融合,通过品牌数字化认证方式打通金融和保险平台,联合打造面向江西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金融产品,真正实现为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赋能。借助各大金融机构的金融用户群和线上线下平台,助力江西绿色有机和富硒农产品品牌推广和销售。(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五、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要充分发挥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行动和农产品流通销售工作专班作用,形成攻坚合力,实现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统筹推进全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各项工作;各市(县、区)政府要强化工作专班力量,加强和完善顶层设计,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建立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持续推动的工作格局。
17.加大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支持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专业策划、标准制定、产品认证、品牌评价、渠道建设、科研技术、标准化基地建设等全产业链发展。对进入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的品牌主体给予适当奖励;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要求,对择优评选的“赣鄱正品”认定品牌给予适当奖励;对新入围全国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农产品)百强的我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给予奖励。
18.深化数据分析。依托江西省农产品电商监测平台,开展江西农产品电商销售数据分析,评测农产品的复购率、品牌知晓度和附加值。市县两级要精准对接知名农产品企业和高端商超餐饮,形成良性互动的联系对接,并对农产品企业开展培训辅导。
19.健全考核体系。建立农产品品牌建设调度和分析工作机制,分季度和年度开展考核评价,通过工作调度、自查自评、实地查看等方式,考核评价各市(县、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质效,定期通报推进和完成情况,对年度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时完成任务的、采取适当方式处理,传导工作压力。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与涉农项目安排奖补措施挂钩。
【查看政策原文: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大力推进“品牌强农”三年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