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辽宁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区域名单的通知
各市委、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的意见》(辽委发﹝2023﹞16号)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经各市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了2023年辽宁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区域名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及建设优势区域,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及建设优势区域的重要意义
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及建设优势区域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做强做精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好优势区域,对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切实提高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及建设优势区域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
二、扎实做好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及建设优势区域的重点工作
各地要立足本地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引进和培育优良品种,推进标准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加强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产业体系建设,提升特色产业组织化程度、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强品牌全要素建设,打造“辽字号”品牌,重点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农产品品牌。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大力推进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引导和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集聚,着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建设百亿、千亿产业集群。
三、切实加强对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及建设优势区域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壮大农业特色产业及建设优势区域纳入本地经济发展重点,整合资金资源,制定扶持政策,完善推进措施,构建省、市、县党委和政府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发挥行业优势,整合各类资源,保障发展要素,制定和完善支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及建设优势区域的配套政策,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引导农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及建设优势区域,为促进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将加强工作调度,把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及建设优势区域列入督查考核事项,并根据各地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做动态调整,确保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及优势区域建设有力有效。
附件:2023年辽宁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区域名单
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2023年辽宁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区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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