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积分:0
开通VIP会员 · 享八大权益
未开通
农小蜂VIP , 您的专属数据定制管家
立即开通
退出登录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4-07-31
582 阅读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
首页 涉农政策 政策库 内容详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黔交运〔2024〕19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厅局各有关处室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全省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助力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根据国家和省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补齐农村物流发展短板,形成客运、货运、寄递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体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旅游产业化、农业现代化等提供更加有力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解决农村群众便捷高效出行、农村物流“最先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27年,全省支持的重点县(市、区)达30个及以上,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AAAAA级水平达70%以上,AAAA级及以上水平达98%以上;纳入重点支持的县(市、区)建制村通公交率(含公交化运营)达到55%以上;全省建制村设立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三家及以上快递企业提供服务)达到80%以上,全省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配送方式汽车化率达到80%以上,全省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配送频次达到每周五次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1.进一步提升城乡路网服务水平。完善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渡口码头等改造建设,强化不同等级公路、渡口码头等之间的有效衔接,完善路网结构,提升路网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厅有关处室及单位,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县交通运输局)


2.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加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抓好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强化农村路域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厅有关处室及单位,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县交通运输局)


3.进一步提升客货站场服务能力。加强县乡客货站场的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打造成为集旅游集散、换乘、停车、充电、物流、仓储等多元一体、开放共享的综合服务站场。(责任单位:市<州>交通运输局<委>、邮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建设。推动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或班线公交化改造及农村客运班线区域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客运网络的覆盖广度、深度和服务水平,让群众出行更快速、便捷、经济。开通“一场三站”到景区、度假区等旅游客运线路,助力旅游产业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县交通运输局)


(三)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建设。聚焦推动农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整合交通运输站场、班线客运(公交)、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等资源,发挥各方优势,推进农村客货邮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和规范化融合发展,解决工业品下乡进村“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引导培育大宗货运物流骨干企业参与农村物流服务,支撑县域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州>交通运输局<委>、邮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强化奖补支持。省厅对纳入重点名单的县(市、区),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其中:深化期内给予400万元;完成深化各项目标任务,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的,分两档再给予奖补资金(排名前50%的再给予450万元,其他350万元)。验收不合格的,不再给予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应用于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旅游客运发展、汽车租赁、农村三级物流节点改造、货运物流(客货邮融合)、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责任单位:厅、局相关处室及单位,市<州>交通运输局<委>、邮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项目支持。对确定为重点支持的县(市、区),在申报农村公路改扩建、安防工程、危桥改造、客货枢纽等项目时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同时,重点县(市、区)工作成效明显的,优先推荐申报创建国家相关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厅相关单位及处室,省邮政管理局相关处室)


(三)市县两级政策扶持。重点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市场经营主体积极性,确保深化任务目标顺利实施。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人民政府支持,整合各类相关资金资源支持重点县(市、区)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局<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重点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商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邮政、供销等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为深化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调度指导。市(州)交通运输、邮政管理主管部门要共同建立健全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监督评估机制,加强对重点县(市、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本辖区内重点县(市、区)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工作、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重点县(市、区)要及时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经验做法报告,经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厅,省厅将适时组织调研督导。


(三)强化宣传引导。省、市(州)交通运输和邮政管理主管部门要指导重点县(市、区)结合工作亮点,广泛宣传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成效,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


附件:1. 申报前置条件

         2.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客货邮)融合发展具体工作安排

         3. 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4. 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验收评分表

         5. 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验收申请报告编制要求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

 2024年7月11号              


附件1:


申报前置条件


申报作为重点支持的县(市、区),应符合以下前置条件:


一、一体化发展水平高。上一年度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应达到AAAAA级及以上水平。


二、基础设施条件好。已成功创建国家或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区)。


三、客货服务能力强。建制村100%通客运,辖区内公交企业无欠薪欠保情况,且货运物流一体化发展处于所在市(州)领先水平。


四、客货邮融合发展优。在县级具有三家及以上快递服务品牌集中入驻场站(园区)条件,具有班线客车(公交)补充带货线路条件。已有三个及以上快递服务品牌共同配送进村业务。建制村设立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三家及以上快递提供服务)数量超30%。


五、深化工作机制全。县级人民政府建有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并编制有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附件2


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客货邮)融合发展具体工作安排


2024年至2027年支持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客货邮融合)县(市、区)3批、30个县(市、区)及以上,每批深化实施时间为一年,具体如下:


一、县级申报(8月10日前)。对符合申报前置条件(附件1)的县(市、区),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县域发展实际,编制《XXX县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深化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报市(州)交通运输、邮政管理主管部门。已成功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都匀市、湄潭县、习水县和正在创建的仁怀市、江口县申报后自动纳入重点支持县(市、区)名单。(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二、市(州)推荐(8月15日前)。市(州)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县级人民政府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每批筛选出不超过2个拟推荐的重点支持县(市、区),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后,将推荐名单、推荐意见和审核后的《实施方案》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邮政管理局。自动纳入重点支持县(市、区)名单的5个县(市、区),不占市(州)推荐名额。(责任单位:市<州>交通运输局<委>、邮政管理局)


三、省级确定(8月25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邮政管理局收到市(州)交通运输、邮政管理主管部门联合推荐资料和名单后,对县级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重点支持县(市、区)名单,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厅相关处室及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相关处室)


四、组织实施(次年7月底前)。重点支持的县(市、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客货运输服务提升和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等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市<州>交通运输局<委>、邮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五、评估验收(次年8月底前)。次年8月底前,重点支持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对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评估,编制《XX县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评估验收申请报告》(附件4),经市(州)交通运输、邮政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邮政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照《贵州省深化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验收评分表》(附件3),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评估打分,85分及以上视为验收合格。但深化期内产生城市公交欠薪欠保、交通运输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信访维稳事件和重大快递服务阻断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相关处室(单位),市<州>交通运输局<委>、邮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附件3


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一、深化发展基础


阐述申报县经济社会和城乡交通运输发展概况及工作的基础、优势和示范性。


二、深化发展思路及目标


明确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总体思路、原则、深化周期和目标及具体指标,深化发展思路应体现县域特色,深化发展目标应当列明现状值和深化发展期满后应达到的目标值。


三、深化发展任务


对照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物流、寄递物流、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具体深化任务,列明重点支撑项目,明确进度和资金安排。


四、奖补资金使用计划


对省级拟给予的奖补资金要使用合理,明确使用计划、使用范围,并列出使用明细。


五、保障机制


明确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工作配套的组织保障、政策扶持、资金筹措、宣传推广等措施。


查看政策原文: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推荐内容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落实“银龄工程师”支持林草领域产业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林草
2025-05-14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25年云南省“银龄农业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2025-05-1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
林草
2025-05-14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种业
2025-05-14
2025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数字乡村
2025-05-14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对象申报的通知
2025-05-14
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龙头企业
2025-05-14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粮食
2025-05-14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2025-05-08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5-05-08
关注我们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微信:nxf365
反馈建议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