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美自贸港”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琼府办〔2025〕2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绿美自贸港”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绿美自贸港”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奠定生态环境质量全国一流的自贸港建设基础,制定“绿美自贸港”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人民至上、系统推进”的原则,聚焦“三绿”并举、“美化彩化”共进,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森林质量稳步提升,森林景观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发展更具活力,城乡环境美丽宜居,为“绿美自贸港”提供生态支撑。
二、行动目标
到2027年年底,全省完成造林绿化120万亩以上,新增红树林0.17万亩,红树林面积保持在11.79万亩以上。生态修复18.89万亩(含矿山修复),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14万亩,台风灾损林等退化林得到全面修复,全省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2.1%以上,森林蓄积量保持在1.61亿立方米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780亿元以上。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进一步增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城乡美化效果明显提升,环岛旅游公路、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等交通干线景观绿化彩化水平显著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得到全面提升。
三、构建“绿美自贸港”建设格局
(一)构建“一心三廊多点”的空间格局。
从局部绿化向全域绿化意识转变,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为生态核心,打造海岸线、河流、道路生态廊道,统筹自然保护地、公园、城镇、乡村全域推进绿化彩化提质增效,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和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合理确定绿化目标任务和空间布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园、“口袋公园”、乡村绿地建设,持续提升点状、面状生态空间质量。加强生态系统修复,打造生态廊道,推进通道绿化、彩化,持续提升线状、网状生态空间绿化美化水平。
(二)打造陆海统筹、山海联动的绿美海岛。
结合各地自然空间和资源分布,加强重点区域生态治理。结合国家公园建设,优化提升五指山、吊罗山、黎母山、尖峰岭、霸王岭、鹦哥岭等主要山脉的森林景观和生态质量。强化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陵水河、宁远河等主要江河流域,以及松涛水库、大广坝水库、牛路岭水库、红岭水库、大隆水库、万宁水库、长茅水库和石碌水库等重要水源地和大中型水库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全面打造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创建热带海洋国家公园,打造山海联动、蓝绿交织的生态景观,构建山海互动、蓝绿互补的自然格局。
(三)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宜居家园。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根据城乡地理位置、自然禀赋、民风民俗、生态环境状况和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城市、乡村建设成果,合理配置植物景观。坚持以乡土物种为主,宜树则树、宜果则果、宜花则花、宜草则草。重点打造城市重要街道、重点社区和城中绿地的绿化、美化与香化,打造“人在城中走,如在画中游,举目花映绿,回首景更幽”的意境。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村庄周围森林化、村民庭院花果化、村内集中绿地景观化,打造美丽宜居乡村。选择有条件的市县,积极探索各美其美的整市县建设美丽乡村模式和路径。
四、重点任务
(一)扩绿行动。
1.科学开展造林绿化。积极拓展造林绿化空间,合理安排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优先选择乡土树种,增加森林保有量。将采伐迹地、灌木林地、疏林地、其他林地、裸露地、受损山体、废弃矿山等作为重点造林(更新)地块;鼓励和引导农户在园地上科学营造生态经济兼用林;采取拆违建绿、留白增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方式,增加绿化用地;有效防止擅自占用城镇绿地、改变绿地用途等行为;因害设防,科学开展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到2027年,完成造林(更新)120万亩以上、新增红树林0.17万亩,其中2025年完成造林(更新)43万亩以上、新增红树林0.07万亩。(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不含三沙市,下同)、海垦集团负责落实)
2.持续开展生态修复。推动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宁远河、陵水河等流域生态修复,建设责任共担、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和发展共享的流域生态共同体。积极谋划生态系统修复项目,加快推进海南南部典型热带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着重开展台风灾损林修复,恢复森林数量和质量。开展沿海防护林和废弃矿山等区域的生态修复与景观改造提升,选择木麻黄、椰子、大叶榄仁等适应性强、抗风性好的树种,营造防风混交林和防护性景观林。加强国家(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和修复,有序开展外来红树植物清除和退化红树林修复。在河流、水库周边适宜地段,选择可观花观叶树种,营造景观防护林。到2027年,实施沿海防护林生态修复(含二、三级基干林带,下同)10万亩、红树林生态修复1.5万亩、矿山修复0.3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7.05万亩,其中2025年实施沿海防护林生态修复5万亩、红树林生态修复0.5万亩、矿山修复0.3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7.05万亩。(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水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3.大力推进廊道通道绿化美化。大力推进道路绿化彩化和生态廊道建设,推动森林资源增量、生态增效、景观增色。在环岛旅游公路、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集中连片打造功能多样的高质量林分和优美林相;在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国道、省道等主要通道两侧山体,实施退化林改造,营造森林景观带。在城市建成区,打造和推选群众喜爱的“最美林荫道”,推进城市绿道绿廊建设。到2027年,对环岛旅游公路、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两侧可实施地段全面进行绿化彩化,其他道路两侧可实施地段绿化彩化率达到80%以上,其中2025年环岛旅游公路、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两侧可实施地段绿化彩化率达到80%,其他道路两侧可实施地段绿化彩化率达到70%以上。(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4.持续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通过森林可持续经营,促进森林进展演替和提高林地生产力,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林分,推进造林绿化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采取调整密度、补植珍贵乡土树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方式,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持续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人工林分类处置。重点实施沿海防护林、人工用材林以及橡胶经济林森林抚育。鼓励采取“国有林单位+集体林”经营模式,对人工公益林进行多树种改造,对商品林进行低产低效林改造。到2027年,实施森林抚育1500万亩、森林可持续经营14万亩,其中2025年实施森林抚育510万亩、森林可持续经营8.7万亩。(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海垦集团负责落实)
5.深入推进城乡一体绿化彩化。结合各地特色和文化背景,加强城市现有自然生态要素保护,拓展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因地制宜营造环城林、风景林、游憩林等。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大力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充分利用乡村“四旁”空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应彩尽彩。提倡使用乡土树种、本地适生彩叶树种,因地制宜、科学配置乔、灌、草、花等。有条件的市县,可开展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到2027年,和美乡村达到1000个,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60%,其中2025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和美乡村达到200个,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20%。(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务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二)护绿行动。
1.全面落实林长制。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林长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省、市(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多级林长体系作用,全面加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和护林力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林长制实施活动。(林长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2.加快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组建,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修订《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推动国家公园入口社区、大门、标识标牌、保护站点、巡护道路和科普宣教项目建设,持续开展生态搬迁迹地修复、人工林处置和小水电整治。(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水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3.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能力提升。根据各自然保护地需求,完善和升级管理用房、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必要的生态监测站和科普宣教中心,完善管理、巡护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管护能力。加快推进国家植物园建设,完善珍稀植物种质资源库,加强种质资源保存与繁育技术研究,开展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省林业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4.全面加强资源管护。推动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实施一体化管护,编制实施《海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着力开展林草执法工作,持续加大对沿海防护林和红树林等重点区域动态监管。构建“人防+技防”的立体巡护网络,强化护林员巡查管理,提升巡护效率和质量。落实“早发现、早处置”长效机制,加强林业、公安等多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各年度违法案件查处整改率维持在90%以上。(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5.全面实施古树名木保护。修订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制订海南省古树名木鉴定标准、鉴定程序、养护技术规范等相关配套标准规范。高质量实施《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加强古树名木日常巡护,做到“一树一人”。科学制定衰弱、濒危古树名木“一树一策”方案,及时有序开展抢救复壮工作。鼓励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大力开展古树名木种质资源保护、筛选、扩繁及抢救复壮等科学研究,积极推广应用古树名木先进保护技术。2025年,古树名木保护牌安装落实率达到100%,古树名木管护覆盖率达到100%。到2027年,力争创建一批古树名木公园。(省林业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6.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健全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体系,压实各级政府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加大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和全省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和防灭火能力。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加强椰心叶甲、薇甘菊、椰子织蛾、红火蚁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力度。强化城镇园林绿化精细化管护机制,科学实施抗风疏枝修剪,动态开展台风季前隐患枝干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城市植被抗逆性能,最大限度降低极端天气对城市绿化系统的破坏性影响。各年度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9‰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08‰以下,松材线虫病县级疫区、乡镇级疫点和发生面积数量均为0。(省林业局、省应急管理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三)兴绿行动。
1.大力发展特色林业产业。进一步扩大林业重点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补链延链,着力构建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林业产业体系。不断扩大椰子、沉香等特色树种种植规模,打造椰子精深加工产业集聚区,建立沉香产品加工基地、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三产融合产业集聚区。建设木材加工产业园,打造完整产业链条。重点发展热带特色花卉,培育名特优新花卉品种,加快发展花卉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景观利用。推动林业与文化、体育、旅游、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出精品生态旅游路线。到2027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780亿元以上,林下经济发展总面积达到300万亩、椰子种植面积达到64万亩、沉香种植面积达到18万亩以上,森林康养基地达到25家,森林人家达到40家,其中2025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650亿元,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200万亩、椰子种植面积达到61万亩、沉香种植面积达到17万亩,森林康养基地达到23家。(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海垦集团负责落实)
2.推动林业碳汇全域开发。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加快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林业碳汇领域的应用,不断完善全省林业定位观测台站设施和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制定全省主要树种生物量计量模型,绘制热带森林碳储量动态“一张图”,夯实林业碳汇大数据“账本”。加快推进森林稳碳增汇经营、碳通量监测、退化生态系统碳汇功能修复、林业碳汇价值实现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成果应用。完善林业碳汇方法学体系,研究制定红树林、热带雨林等规范可执行的特色地方性林业碳汇方法学。整合优势资源,优先开发CCER林业碳汇项目;梳理潜在资源,创新区域性林业碳汇产品开发。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促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海垦集团负责落实)
3.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结合海南热带雨林和黎族传统聚落申报世界双遗产工作,充分发掘和利用海南独特的热带雨林文化、黎族文化、“六棵树”文化、古树名木文化和民族植物文化。依托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植物园、古树名木公园、特色小镇、博物馆、产学研基地等,开展自然教育、生态体验、休闲养生、旅游观光、文化宣传等活动,开发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生态文化产品,实现生态文化价值转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生态文化。将生态教育融入校园课程与社区活动,用故事化方式解读生态文化,结合生态体验和自然教育提升公众兴趣。弘扬生态文化,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民委、省林业局、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督促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牵头推动“绿美自贸港”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细化落实举措,形成全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造林绿化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科技支撑和政策支持。
加强生态保护、绿色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强化林业“良种良法良技”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示范推广和标准实施应用。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绿美自贸港”建设资金保障。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研究修订《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中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支持政策。利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加强林业招商引资和产品宣传推介。
(三)注重宣传引导。
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及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公众意识。广泛宣传生态建设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和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的重要性,增强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