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智慧农业引领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智慧农业引领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5年6月26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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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引领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数字中国发展的重要论述,加快缩小“三大差距”,打造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三农”标志性成果,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等要求,开展智慧农业引领区建设,加快农业数字化、现代化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定不移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路子,树立大食物观,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坚持以全面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和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效能为导向,以推进农业数字化、机械化、设施化、集约化为重点,以“数字化基地—数字农业工厂—未来农场”为路径,构建“智能+装备+设施”智慧农业发展体系,加快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和管理系统的普及应用,促进农业全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为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浙江先行提供强力支撑。
到2027年底,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全省建成数字农业工厂1000家,未来农场100家,重点领域应用实践广泛落地,“低空+农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智慧农业全产业链应用水平有效提升,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52%以上。到2030年底,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应用场景基本形成,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国产化智能装备广泛应用,重点地区、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推广应用取得重大突破,全域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的机制路径基本成熟,智慧农业引领任务基本实现,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55%以上。远景展望到2035年底,智慧农业取得重大成果,关键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业生产信息化率稳步提升,有力支撑农业强国建设。
二、实施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农业公共服务,创新打造“1+1+3+X”数智能力体系,构建“知识数据中心+模型训练平台+场景服务供给”为一体的智慧农业中枢,立体化、螺旋式提升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一)迭代升级1个“大脑”。
聚焦“1图1库1模型”,迭代构建全省贯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智能驱动的“浙江乡村大脑2.0”,实现用户全上线、门户全统一、业务全闭环、地图全覆盖、服务全集成。“1图”:绘制农业农村数字“一张图”,融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物联网等技术及智能装备,构建“空天地”三位一体的农业数字化监测体系,形成点状监测、线状追踪、面域覆盖的立体化数据采集网络,构建全省统一的农业产业地图。“1库”:形成安全合规、开放流通的农业农村高质量数据库,规范数据接入,强化数据治理,推进农业资源、主体、产品等多源数据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构建宽领域、高质量的多模态数据融合语料库。“1模型”: 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大模型能力,推进大模型在农业领域应用见效。聚焦育种、生产、流通、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集中攻关农业数据分析处理、动植物数字孪生等关键技术,构建农业领域专业大模型,集成作物生长模拟、病虫害智能诊断、市场行情预测等垂直领域算法模块,开发面向农技人员与新型经营主体的自然语言交互系统,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智能决策水平。建立公共组件模型库,支撑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加速推进农业人工智能落地应用。建立农业大模型评测体系,定期开展算法精度验证与场景适配性评估,确保模型可靠性、可解释性和实用性,推动AI技术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数据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二)集成拓展1个“码”。
迭代升级“浙农码2.0”,推动“浙农码”与“全农码”有机衔接,率先实现部省数据互联互通和业务协作协同。强化品牌赋能,加速“浙农码”赋能“土特产”,以全链实现农产品品质提升、品牌提能为导向,以一码赋能、全链追溯为基本手段,发挥“浙农码”在农业生产领域标识、溯源、预警等功能,提升数字化管理效能,助力农产品优质优价,2030年底“浙农码”赋码用码总量超10亿次。强化行业管理能力,大力推动对农机装备、种子包装、涉农项目等对象赋码,制定“浙农码”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畜牧兽医行业的赋码规则,强化“三色”预警管理,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和制度重塑。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能力,通过“一码监管”实现项目资金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治理能力。(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
(三)建强“强村、富民、兴业”3大板块应用能力。
分类推进应用迭代优化,因地制宜、因事制宜迭代提升一批、谋划新建一批、整合优化一批,加速“浙农”应用优化增值,推进“浙农”应用与“乡村大脑2.0”双向赋能,巩固增产保供、共同富裕、安全生产、农村集成改革等数字化建设成果。聚焦“强村”,优化未来乡村应用场景,提升乡村治理服务能级,加快乡村数智服务集成落地。聚焦“富民”,推进数字“三农”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打通“浙农经管”等“农民农村共富一类事”应用,优化“浙农帮扶”“惠农直通车”等高频应用,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便捷办事场景。聚焦“兴业”,迭代“浙农优品”“浙农牧”“浙农粮”“浙农机”“浙农田”等应用,加速要素流动,推动产业协同发展。(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数据局、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四)打造X个应用场景。
立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细分产业,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实战实效,打造X个以新技术集群和大模型为支撑的农业生产数智化应用场景。加速形成感知、传输、分析、决策的智能闭环,为大中小型各类涉农主体提供可用的、好用的解决方案,推动农业生产全流程精准化管理和智慧化运营,提升农业生产数智化服务水平。优化形成开放、共享、协同的创新生态,为全省农业农村领域智能应用场景研发提供数据要素整合、模型底座支撑、应用组件开放等公共服务。(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数据局、省经信厅、)
三、实施智慧农业重点领域增效行动
(一)推进种植业智慧化。
聚焦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和设施农业高效生产,推进智慧种植。大田生产方面,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全程智能化作业为目标,推进粮食生产“人、事、物、田”和“耕、种、管、收”智慧化协同发展,着力大面积单产提升。设施种植方面,推进育苗育秧中心、植物工厂、蔬果茶菌药基地等建设,重点加强农业环境精准调控、病虫害防治、智能水肥灌溉、无人巡检运输、生产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等技术应用,实现农业种植生产全程的数字化智能调控和闭环管理。(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湘湖实验室)
(二)推进畜牧养殖智慧化。
聚焦立体化养殖场、规模化基地等,重点推进个体体征监测管理、生物安全防控、舍内环境调控、智能饲喂与能耗监测、自动巡检消杀、疾病智能诊断、调运监管等数字化设施装备应用,实现对畜禽养殖生产、疫病防控、管理、调运等环节的精准控制、监测预警、决策支持和管理服务。(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湘湖实验室)
(三)推进渔业生产智能化。
聚焦陆基工厂化养殖、池塘工程化养殖、深水网箱/围栏养殖、鱼虾苗种繁育等,重点推进数字化技术在鱼群生长与行为监测、智能增氧、精准投饲、循环水装备控制、网箱升降与网衣清洗、鱼病智能诊断、产品分级计数中的应用,探索建设智能化苗种繁育工厂,实现对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管理、质量管控、运输流通等各环节的信息感知、自动管控、监测预警、决策支持和管理服务。(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湘湖实验室)
(四)推进育制种业智能化。
探索智能育制种,发展高效工厂化组培快繁种苗技术,开发智能设计育种工具,形成“常规育种+生物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育种新格局。加快推进种质资源库(圃)、畜禽基因库、畜禽水产资源保种场(区)等数字化建设,完善种业大数据;支持共建智能育种平台,推广工厂化种苗组培、小区播种收获、植物表型采集分析、高效去雄、制种烘干、种子质量检测与筛选等智能设备与技术,推动智能育制种技术和工具应用。(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湘湖实验室)
(五)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
聚焦“百链千亿”行动,充分发挥“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作用,定期向全省数字经济企业发布应用场景需求清单,打造一批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标杆,提高全产业链协作协同效率。深化农产品冷链物流“百千”工程,促进农产品产地市场和加工流通企业数字化改造,集成应用清选分级、提质净养、品质检测、加工包装、冷藏保鲜、质量追溯等智能设施设备,培育发展智能化、高端化现代加工仓储物流模式,补齐现代农产品流通短板。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越洋、数商兴农工程,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即时零售、订单农业等营销模式,培育一批“星乡村”(产业电商村),推动农产品线上销售,扩大市场覆盖范围。(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推进AI与农业深度融合。
围绕农业生产全链条智能化需求,加快推进关键核心领域融合创新。构建农业智能决策系统,集成气候预测、市场供需、成本核算等多维数据,通过算法模型生成个性化生产方案,提升经营决策科学性;推广产业数字孪生技术,在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立生产全流程可视化仿真系统,实现从种植规划到采收管理的动态模拟与优化;试点农业机器人集群应用,部署具备自主导航能力的耕作、植保、采收机器人系统,制定人机协同作业标准,推动智慧农场建设;研发AI品质检测装备,基于深度学习技术开发无损检测设备,实现农产品糖度、酸度、农残等关键指标的快速智能检测,保障质量安全。通过技术集成与场景落地,形成“数据驱动-模型优化-智能执行”的农业AI应用闭环。(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农科院、湘湖实验室)
四、实施智慧农业生态环境优化行动
(一)夯实基础设施底座。
加强资源服务配置优化,深化实施“信号升格”“宽带海疆”等专项行动,加速推进5G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加快实现城乡网络“同网同速”,2025年底乡村地区建成5G基站超11万个,20户以上农村人口聚集区实现网络全覆盖,内海海域按需实现网络覆盖;2030年底全省农村乡镇地区建成5G基站18万个。加速推进乡村宽带提速升级,提升山区22县的千兆光网覆盖和使用,按需实现县域产业园全光组网,2030年底农村乡镇地区建成10G PON及以上端口55万个。推进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和客货邮融合发展,提升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率。推动农村基础电力网络向田间、林间覆盖,布设一批满足农用无人机快速补能需求的实用充电装置。提升物联终端部署密度与传感器多元化配置,将数据维度向病虫害、动植物生理、微气象、微环境等多模态信息扩展。(责任部门: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
(二)强化数据服务赋能。
健全农业农村数据管理制度,完善数据资源目录。深入探索构建涉农数据资产价值转化通道,推进数据要素授权运营,梳理总结“数据要素×”农业典型案例,完善数据交易管理制度,建立数据交换互惠、商业数据保护等机制,搭建数据共享与交易平台,促进各类主体间的数据合作。培育基于涉农数据要素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促进数据多场景应用、跨主体合作及复用,实现知识扩散和价值倍增,培育可信可管、互联互通、价值共创的农业行业可信数据空间。(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数据局)
(三)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加快制修订智慧农业发展共性关键标准与通用技术规范,完善基础标准、软硬件标准和服务应用标准等,建立农业智能装备和农业大模型评测标准,推动长三角地区农业农村数据标准一体化。迭代升级数字农业工厂、未来农场、农业产业大脑建设指南,推进智能设施和农机装备“浙江制造”标准研究。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做好产业链上下游的标准衔接。强化参与智慧农业建设的相关企业在省内的贯标行为。(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科院)
(四)加快技术装备攻关。
统筹“智能+装备+设施”建设,加快农业传感器、专用芯片、农业机器人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攻关,探索元宇宙、扩展现实(XR)、人机交互等前沿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加速农业生物技术在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领域的推广。重点研发智能生产、智能加工、智能检测及智能管理的先进设备,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强化适用性、适配性和集成性,加速数实深度融合。完善科技协作攻关机制,将智慧农业核心技术研发攻关纳入省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科技研发项目清单。探索设立智慧农业领域概念验证中心和和中试平台,实现技术的概念可行性、原型制备、应用场景及商业前景等检测、验证。加大智慧农业设备供给,扶持市场化智慧农业设备、农资产品等综合交易电商平台的发展。(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
(五)打造科技创新体系。
充分发挥科研院校作为“智库”的重要作用,科学合理设置智慧农业相关专业,培养和输出智慧农业新型人才。推动智慧农业领域重点企业研究院发展,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整合技术、平台、载体等各类要素,对智慧农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全域发展。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科研团队、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与智慧农业建设、合作运营,发展产业化运营主体。支持企业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决策、农业主推技术评选,提高企业参与涉农科研项目比重。(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科院、浙江农林大学)
(六)加强人才队伍培育。
聚力引育乡村数字化人才和乡村电商促富人才,充分发挥数字乡村联盟作用,推动建立智慧农业联盟,培育智慧农业新型人才。围绕评估培训、职业教育、创业孵化等关键事项,因地制宜打造服务载体,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晋升和激励机制,培育智慧农业“新农人”。加强智慧农业领域标杆企业培育,围绕智慧农业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培育平台型智慧农业专精特新企业,健全“一企一策” 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省农科院、浙江农林大学)
(七)创新打造示范样本。
迭代智慧农业“百千”工程,全面建成数字农业工厂1000家,未来农场100家;支持大模型在未来农场、数字农业工厂的落地应用,聚焦“人工智能+农业”,提标升级智能型数字农业工厂25家以上、标准型智慧农场100家以上。培育智慧农业引领县10个左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先行先试,因地制宜探索数字化、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以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聚焦破解信息感知、智能决策、精准作业等共性问题和细分行业的个性需求,选择水稻、茶叶、精品果蔬、生猪、水产养殖等重点产业,探索人工智能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模式,在全国形成领先优势。(责任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各市农业农村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努力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客观评估基础现状和发展潜力,立足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制定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分阶段落实好相关工作措施和任务。省级部门要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及时梳理工作推进状况和取得成果,对进展缓慢或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将通过专题会议、现场指导等方式,帮助解决问题,引导地方加快智慧农业建设,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资金统筹。
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园区)、农业农村重大投资激励等项目,支持建设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迭代优化农业“双强”支持方向,加快推广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设施配套,建设高质量的智慧农业(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智能农机产品纳入补贴范围。积极争取重大智慧农业建设项目纳入农业农村领域“两重”“两新”政策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智慧农业设施抵质押贷、特色保险和政策性担保等产品服务,优化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智慧农业建设项目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三)加强要素保障。
完善适度超前的发展规划和多元投入机制,加强用水、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将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纳入重大项目范围,保障用地需求,解决好智能农机、数字设施、冷链仓储、电商基地等落地运行问题,降低智慧农业生产用电用水成本。
(四)加强氛围营造。
结合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浙江农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展示浙江智慧农业引领区建设成效,推广智慧农业建设优秀做法。积极开展经验总结和理论制度创新,推介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智慧农业案例,加快智慧农业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不断扩大智慧农业引领区建设工作影响力。
【查看政策原文: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智慧农业引领区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