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天津市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发展改革委、人社局、规划资源分局、财政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
增加农民收入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体现,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任务。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是当前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标志性成果。为确保我市农民收入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推动农民收入增幅提升,促进共同富裕,市农业农村委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2025年天津市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市农业农村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社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8日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委陈淑华;联系电话:022-6308372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天津市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促进我市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力度,全力推动农民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实现共同富裕夯实根基。202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收入增速与全市GDP增速保持同步。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提高工资性收入
1.拓宽转移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精心组织“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等系列活动,加强劳务品牌培育,推动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就业意愿和企业岗位需求精准分析,实现人岗精准匹配。加强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建立零工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民灵活就业。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有效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兜底保障作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统筹开展生产型、经营型、服务型、管理型和带动型培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发挥培训补贴激励作用,将符合市场调查需求的农业实用技术相关职业纳入《天津市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依规给予培训补贴。全年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100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900人和高素质农民1800人。(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产业吸纳能力。依托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农业产业园等,建设一批全产业链产业。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满足田头到冷库“最先一公里”保鲜需要。加快我市优势特色农业上下游产业链拓展,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实现全产业链增收。(市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
4.鼓励乡村创业就业。加强各类返乡创业载体建设,推荐带动就业明显、就业质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入驻,带富当地农民。鼓励农民投资电商、手工制品、农资专卖、特色小吃等进行自主创业。加大针对乡村重点创业群体的金融产品研发和业务创新力度,积极落实各类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贴息政策等,助力农民创业就业。(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巩固提升经营性收入
5.稳步提高亩均效益。坚持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提高粮食亩均收入,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提升玉米、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平均亩产2公斤以上。实施4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10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立项建设,进一步夯实粮食增产基础。积极引导稻渔产业高质量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稳定在50万亩以上。培育一批生产能力强、品质好、效益高的典型,推广稻蟹、稻鱼、稻虾等多种立体养殖模式,辐射带动全市稻渔综合种养发展,促进水资源和土地利用率提高,促进农民增收。开展设施农业更新改造和精品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生猪立体多层养殖和蛋鸡叠层高效笼养等集约化养殖模式,扩大畜产品品牌效应,提升产品附加值。(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农业科技赋能。发挥种源农业和智慧农业领域优势,开展优良品种和节本增效先进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校等为农民提供新技术、新服务和新产品。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加快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全面建成天津智能农业研究院综合体和无人农场、智能温室等软硬件设施,推动智慧农业研发中心、装备检测中心投入使用。(市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
7.做大做强农业品牌。按照全产业链发展理念统筹品牌建设,围绕小站稻、沙窝萝卜、岳龙红甘薯等10个重点品牌实行“一品一案一模式”分类创建办法,集成政策资源解决分级分选、清洗保鲜等“卡脖子”技术难题,提升仓储等设施条件。建立3个以上品牌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小站稻、沙窝萝卜等品牌建立赋码溯源制度,建设10个以上品牌基地。精心办好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搭建“12345N”品牌传播体系。支持企业铺设线下货柜,发展社区团购,拓展京东、抖音等线上营销渠道。带动“津农精品”品牌农产品销售额增长10%以上,品牌溢价率超过20%。(市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
8.提速发展乡村旅游。兼顾游客度假观光与农民致富需求,推动实施12个市级乡村旅游重点片区建设,提升精品旅游线路品质,鼓励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进行乡村旅游开发,确保收益最大程度留给本地农民,全面释放增收效应。强化“以文塑旅、以旅彰农”,加快打造京津冀知名、全国有影响力的京津郊游品牌,深度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农民增收。围绕“津趣研学游”“津乐团建游”“津味民俗游”“津彩银发游”“津康养生游”五大主题,策划推出16条精品旅游线路,全年引流达10万人次。(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完善惠农联结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联农共富机制,保障农户合理收益。加快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年完成19.24万亩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以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全链条服务能力为重点,打造一批能够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为小农户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实现农业生产降本增效。培育5家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1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有效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名录库,持续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市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
(三)积极增加财产性收入
10.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稳妥推进第二轮宝坻区尔王庄镇等6个镇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工作,指导区、镇两级做好审批工作。在涉农区推广用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信息平台,指导涉农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落实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风险预警、风险监控、舆情处置机制,及时研判、妥善处置。推动天津农交所发布土地流转价格指数,探索土地流转价格合理形成机制。(市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
11.用好集体建设用地。依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整合农村零散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增加村民就业岗位。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收益分配和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依据《天津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协调相关工作落实,推进林权价值多样化增值为农民创收。(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健全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推进抱团整合,盘活村集体资产,壮大强村富民公司、联村富民公司,带动农民参与稳健型市场经济活动。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建立合理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强村富民公司、联村富民公司信息公开披露机制,鼓励其以市场为导向参与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继续推进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产业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
(四)合理增加转移性收入
13.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加大政府保障和救助力度,稳步提升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临时救助水平。注重低收入群体常态化帮扶,实行“一户一策一干部”“一村一企”,切实提升低收入农户就业技能,助力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落实惠农支持政策。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政策,加大对有机、绿色农产品及地理标志产品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调查指标的监测预警,提高对农民增收形势的分析研判能力,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促进农民增收的具体措施,定期梳理总结创新举措、有效做法,推动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已纳入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农民收入增幅较大或排名靠前的涉农区,在申报项目、安排资金时予以倾斜。
【查看政策原文:天津市农业农村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天津市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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