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申报储备新一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的通知
湘农办发〔2025〕59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5〕5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的通知》(农办建〔2023〕3号)要求,为进一步扩大酸化耕地治理面积,我省拟向农业农村部申报储备5个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集中资金、统筹资源、协同发力、系统治理”的思路,以酸化耕地治理为重点,兼顾土壤瘠薄、潜育化等,综合施策,形成一批规模较大、治理效果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酸化耕地治理县。要以提升主要粮油作物产能为目标。围绕水稻、油菜等粮油作物种植大县,针对区域耕地酸化问题,实施有针对性土壤改良措施,提升土壤种植适宜性,助力单产提升。要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相关措施项目统筹。以新建或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为平台,以具备良好灌溉排水、农机作
业的地块为重点,统筹土、肥、水等要素,叠加实施施用土壤调理剂、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技术措施。要充分利用好退化耕地治理试点和重点县建设工作经验和技术模式。充分运用我省退化耕地治理试点和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经验成效,加大集成技术推广应用,提升项目统筹实施、监督管理、综合治理水平。要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衔接。依托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在全面查明农用地土壤酸化情况,明确酸化耕地的分布、数量、程度及利用状况等基础上,采取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治理对策措施。
二、申报条件
(
一)耕地酸化问题明显。县域内强酸性(pH≤5.5)耕地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占耕地面积比重较大,拟实施治理的强酸性耕地面积达8万亩以上,实施区域相对集中连片,耕地酸化问题对提升粮食产能制约作用明显。
(二)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县级党委、政府重视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工作,阶段性成效较为明显。近几年相关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截留、挪用情况,绩效评价效果好。在中央资金的带动下,能够落实酸化耕地治理地方资金。
(三)统筹实施能力强。县域农田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农田建设和管护到位,酸化耕地治理工作可与农田基础设施有效结合、相得益彰。实施期间可有效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和科学施肥增效等相关资金和项目,发挥叠加效应。
(四)有成熟技术模式。申报县应具有一定规模的酸化耕地治理实践基础和应用成效,进一步探索形成适宜的耕地治理技术模式,能够将单项技术进行集成应用。
(五)带动作用显著。通过连续实施,能实现3年治理预期目标,探索出可持续推进的工作机制,实现良好的经济、生态等效益。项目区耕地酸化问题能够得到有效遏制,耕地土壤肥力得到恢复,对当地粮食单产、整体产能提升作用较为明显。
三、治理目标和措施
按照“集中、提档、增效”的原则,采取“规模化推进、相对集中连片实施、竞争比选确定”的方式,选择严重酸化耕地(土壤PH≤5.5的强酸性耕地)面积较大的县开展酸化耕地治理,兼顾不同区域的土壤瘠薄、潜育化等问题,着重集中连片推广已成熟的治理技术。
(一)预期目标。从项目实施年开始,通过3年连续治理,项目区酸化耕地土壤pH值平均稳定增加0.5个单位以上,土壤瘠薄、板结、潜育化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亩均粮食产能提升10%左右,建立形成稳定有效、可持续的治理机制,打造一批酸化耕地综合治理典型田块,探索并建立可复制可借鉴的治理模式。
(二)主要措施。按照“碱性物料降酸、工程农艺阻酸、科学施肥控酸”的技术路径,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农艺、化学、生物、工程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一要施用碱性物料,依据《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NY/T3443),合理选择施用石灰质物质、土壤调理剂等,提升土壤pH值,降低土壤酸性。二要集成农艺措施,因地制宜增加有机物料投入,推广秸秆深翻、覆盖还田,畜禽粪便腐熟还田等技术,合理轮作间作,利用冬闲田推广种植绿肥。三要科学施用肥料,依据土壤酸性程度、养分丰缺状况,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氮肥用量,适量增施钙镁磷肥等碱性肥料。四要完善工程措施,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改造田间灌排渠道,提高灌排能力;开展破碎田块整治、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防止农田水土流失。五是合理轮作间作,利用冬闲田推广种植绿肥。
四、组织实施
采取自愿申报、自下而上、竞争比选的方式确定,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审核、部级评审确定等环节实施。
(一)县级申报。以县级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实施方案参考提纲见附件2)。
(二)市级推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县级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可组织开展实地踏勘和现场调研,提出推荐意见。
(三)省级审核。省厅组织土肥、农机、财务、审计等方面专家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报厅党组会研究确定5个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并排序后报农业农村部。
(四)部级评审。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比选,形成新一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储备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编写实施方案。县级申报部门应依托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根据酸化程度、土壤类型、种植结构等,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实施区域、技术措施、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和方式、进度安排、资金筹措、监督管理以及统筹其它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确保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做好可行性研究论证。县级申报部门要深入实地调查,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做好研究论证,严格核实项目耕地地类,确保地块可连片连续实施。在项目启动实施后,省厅将组织有关单位每年进行抽查,对组织实施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的县,提出退出项目实施建议。
(三)加强申报过程监督。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初审中,要严格把关,杜绝“平均主义”、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市州对推荐通过后的县级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请于8月15日前连同推荐审批表、推荐县级申报材料(8套纸质版,含实施方案)等材料报送省厅。
联系方式:严韵欣,0731-82561211,电子邮箱:hntfjsk@163.com,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9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西院405室)。
附件:1.湖南省新一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推荐表
2.XX县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3.湖南省强酸性耕地面积2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名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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