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中药材生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农技字〔2025〕1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林业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促进全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全省中药材生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
关于促进全省中药材生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中药材生产是中医药产业传承发展的源头。我省是中药材生产大省,金银花、丹参、西洋参等道地药材市场份额领先全国。促进中药材生产高质量发展,对推动中医药产业守正创新、培育特色乡村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中药材生产,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全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部署要求,立足资源禀赋和生产实际,按照“稳规模、优品种、改模式、提质量”的工作思路,以推进道地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为主线,以良种、良法、良机、良田、良制融合发展为重点,不断提高中药材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构建具有齐鲁特色的北方道地药材生产高地,推动我省中药材生产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稳步扩大生产规模
1.持续优化生产布局。全面提升生产道地性,着力培优鲁中山区、鲁西南、黄河三角洲、胶东半岛4大中药材种植区和南四湖、东平湖水生药材养殖区。充分利用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推动金银花、西洋参、丹参、山楂等齐鲁大宗道地药材品种集群式发展。稳步有序扩大“鲁十味”等重点道地药材品种(含药食同源类品种)种植规模,力争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380万亩左右。
2.做优做强特色品种。依托乡村振兴片区建设,大力发展黄精、山药、玫瑰、牡丹、肉苁蓉等特色中药材品种。持续抓好平阴玫瑰、文登西洋参、平邑金银花、临朐山楂、冠县灵芝等中药材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不断丰富全省中药材品种,力争人工种植品种数量达到70余个,规模化种植品种突破40个,形成大宗道地品种集群式发展、小宗特色品种遍地开花的生产新局面。
3.不断拓展盐碱地中药材发展空间。深入挖掘盐碱地中药材生产潜力,坚持“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根据《山东省黄河流域适宜盐碱地发展中药材品种指导目录》(鲁农技字〔2023〕34号),加快引进筛选、试验示范耐盐碱中药材品种,大力发展酸枣仁、益母草、蒲公英、肉苁蓉、板蓝根等耐盐碱中药材,示范推广“柽柳-肉苁蓉”“酸枣树-板蓝根”间作等高效生产方式,不断探索黄河三角洲盐碱地综合利用的路径模式。
4.积极探索生态种植新模式。积极推广林下中药材生产,聚焦丹参、黄精、玉竹、牡丹等林下适宜品种,加快熟化相关技术模式,打造齐鲁林下中药材生产“示范田”。鼓励因地制宜采用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林药间作等生态种植模式,大力发展粮药、药药、菌药复合种植模式,提升土地利用率和复种指数,合理解决“粮药争地”矛盾。
(二)注重提升药材品质
5.做强中药材现代种业。支持科研院校、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开展优势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提纯复壮,选育一批适合我省的道地药材优良品种。积极探索开展药用植物新品种认定工作,加强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高质量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圃)。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产业化繁育,推动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能力跃上新台阶。支持平邑县实施现代种业中药材良种繁育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6.突出抓好绿色生产。坚持标准引领、质量优先、生态为重、五良融合,重点围绕垄作栽培、设施升级、科学施肥、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因地制宜示范推广可操作、易推广、能复制的绿色生产集成技术,探索建立中药材生态栽培标准模式和技术体系。加强中药材生产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推进用于中药材的农药登记,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安全用药管理,不断提升中药材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中药材生产向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向发展。
7.狠抓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推动《山东省标准化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技术要点》(鲁农技字〔2024〕29号)落实落地,建设一批环境优良、设施先进、通行便利、能排能灌的标准化中药材生产基地。组织开展全省标准化道地药材生产基地遴选,引领带动全省标准化生产水平整体提升。继续开展全省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园区)培育工作,力争到2025年底累计培育总数达到100家。鼓励生产基地开展产地商品分级,规范采收时期,实现优质优价。指导中药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鼓励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在中药材产地自建或共建生产基地。
(三)着力强化科技支撑
8.培育科技创新核心团队。进一步强化省中草药产业技术体系力量,优化岗站及学科设置,全面提升中药材高质量发展科技支撑能力。加强与国家中草药产业技术体系沟通对接,积极引进、试验、示范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建立国省联动、上下联合的中药材科技创新服务新机制。强化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协同推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构建“产学研推用”一体的中药材科技服务体系。
9.加强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依托科研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重点围绕间套作、轮作、林下、仿野生等中药材生态种植模式,病虫草害生物防治、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单项技术开展技术攻关,加快突破山地丘陵、盐碱地、林下中药材生产关键技术瓶颈;加强中药材种苗移栽、田间管理、产后加工等机具装备的研发生产,着力提高生产管理全程机械化水平。
10.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依托全省“万人下乡·稳粮保供”农技服务大行动,组建全省中药材生产指导专家组,适时开展生产形势会商分析,印发生产技术指导意见,全力保障中药材安全生产和稳定供给。不断加强中药材技术推广能力建设,借助基层骨干农技人员培训班等,着力提高中药材生产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
三、保障措施
11.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统筹利用各类强农富农政策,稳妥有序扩增中药材生产规模,大力支持中药材现代种业发展、标准化生产、中药材基地建设等。要充分利用各类科技研发项目,重点支持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要配齐配强基层中药材技术推广人员力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12.加强统筹协作。各地要将中药材生产纳入各市种植业工作要点,一体推进、统筹部署,结合资源禀赋和生产实际,坚持道地优先、突出特色。各市农业农村、科技、林业、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将中药材生产高质量发展纳入各市中医药发展的总体规划,协同做好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宣传普及、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质量全过程追溯、GAP基地延伸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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