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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含专题班)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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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含专题班)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甘农财发〔2025〕43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含专题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培育环节,强化全程管理,确保培育质量。


附件:1.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2.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分配及任务分解表

      3.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绩效目标表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25日


附件1

 

甘肃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含专题班)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紧紧围绕全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按照工程化、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大力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推进陇原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专项工程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目标,围绕“牛羊菜果薯药粮种”八大产业集群、“甘味出陇出海”等,重点支持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针对行业急需、人才培养短板弱项、产业发展痛点难点等举办一批专题培训班。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一是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重点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育,聚焦大豆、玉米、小麦、油菜及棉花、糖料等作物单产提升,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在适宜地区普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融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技术技能水平。


①大豆:重点在2个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和29个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县,主要培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耐密品种选用、分带施肥、隔离喷药、机械收获等技术。②玉米:重点在7个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主要培训密植精准调控、导航单粒精播、机械籽粒直收“一喷多促”等技术。③小麦:重点在6个小麦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主要培训浅埋滴管、宽幅匀播、抗旱抗寒品种选用、“一喷三防”等技术。④油菜:重点在油菜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县,主要培训精量播种、机械深沟镇压、病虫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等技术。⑤马铃薯:重点在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县,主要培训新脱毒种薯应用、黑色地膜覆盖、晚疫病防控及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⑥制种:重点在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主要对制种企业和农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甘肃省种子条例》《甘肃省非主要农作物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生物育种技术产业化应用和不同作物制种技术等方面进行培训。


二是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以畜牧、水产、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热作等种养殖理论、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等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结合地方农业特色,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重点面向肉牛奶牛养殖大市、大县(农场)开展肉牛奶牛养殖培训,面向渔业养殖场(户)开展淡水池塘养殖培训。


①牛羊产业。重点在肉牛存栏十万头、奶牛存栏一万头、羊存栏五十万只以上的县区,主要对农牧民开展牛羊日常饲养管理,羔羊、犊牛早期断奶和饲养管理,饲草料加工、节本增效、常见疫病防控和常规病治疗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②蔬菜产业。重点在面积十万亩以上的县区,主要开展集约化育苗、标准化生产、精深化加工、智慧化管理、品牌化营销等方面新技术新知识培训。③苹果产业:重点在22个优势产区,主要开展果实免套袋栽培、化肥农药减施、果园土壤健康、果实品质提升、果品贮藏保鲜等新技术新模式培训。④中药材产业:重点在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县区,主要开展推广仿生态种植技术和土壤处理、药剂浸苗、统防统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提高机械化和标准化种植水平、持续推进中药材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等培训。


三是围绕支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主要在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的县区,开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农机安全生产和无人机农业场景运用等方面培训。


农机手培训分为常规培育和专题培育。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突出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低空经济场景应用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技术技能,注重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举办一批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见附4)。


(二)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

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突出农业与科技、文化、教育、旅游、康养、新能源等融合的“农业+”新产业,培养素质能力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高度契合的带头人。重点关注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青年群体,对农村“低彩礼”“零彩礼”家庭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各地举办专门面向青年群体的培训班,培养一批具有长期发展带动能力的青年带头人。


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分为常规培育和专题培育,重点围绕“牛羊菜果薯药粮种”产业集群产供销各环节数字化服务应用、“甘味品牌”打造,突出智慧农业技术装备应用、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管理及服务、农产品品牌打造等内容,举办一批专题培训班(见附4)。


(三)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有关要求,广泛普及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提升农民保护传承农耕文化、践行移风易俗的自觉意识和能力,结合庆阳剪纸、临夏回族刺绣、天水泥塑、洮砚、社火、花儿会、藏族香浪节、秦腔、陇剧、凉州贤孝等文化资源,彰显地域和民族特色,培养一批乡村文艺创作者、乡村文化传播者和农文旅融合型产业带头人。重点开展乡村礼俗传承人、农耕技艺传承人、村艺工坊传习人和乡村工匠等乡村文化人才培育。

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分常规培育和专题培育,在全省遴选具有文化艺术特长、长期扎根乡村的农民文化骨干和具备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的相关主体从业者,依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村艺工坊等场所,举办一批乡土文化能人专题培训班(见附4)。


二是围绕乡村建设、治理、发展人才需求,开展乡村建设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结合“和美乡村”创建,推广村级数字服务平台数字化应用,重点对农村改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乡镇和边境村乡村治理从业人员开展培育。普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文物保护、农村移风易俗、治理农村高额彩礼、禁赌禁毒、防治艾滋病与地方病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配合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素养。


三、继续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工作


扎实推进庆阳市、平凉市庄浪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试点工作,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坚持学用结合、以用为主、重在实效的理念,推动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紧密联系、双向贯通,大力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多渠道、多行业、多地区就业增收能力。严格资金管理,加快支付进度,加强督促指导,高标准完成学用贯通试点工作。


四、有关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省级有关培训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切实保障培育质量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健全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承担培训的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级培育,开展质量监管和总结评价。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要制定简洁明了、操作性强的开班计划,经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审后,将实施方案、开班计划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备案。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管理,加强对县区培育进展、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调度,确保任务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按期达标;加强培训安全管理,尤其是要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学习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工作。


(二)强化机制创新。要注重培育机制和培育路径创新,持续探索并完善学用贯通、育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培育典型,交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量、见实效。加强与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加强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农广校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培训组织能力,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管理人员培训,持续提升组织管理水平,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加强与省内外培育机构合作,利用其优质师资、先进培育理念,提升工作质量,吸纳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在以上几类教育培训力量不足的地区,有序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鼓励农业企业投身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偿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


(三)优化培育资源。要严格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和师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党的“三农”路线、方针、政策等作为综合素养课的首要内容。广泛吸纳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实践教学,从中选用实践教学师资。加强培育机构、实践教学场所、师资、课程、教材等培育资源规范管理。培育机构应严把教材质量关,经主管部门审核,选用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培育教材包括正式出版物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编制的培育手册,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规划教材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教材,鼓励文字教材和视频教材配合使用。支持用好农科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科技小院等科技资源,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四)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做好项目实施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培育全过程跟踪管理,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办整改。严格按照《甘肃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财农〔2023〕80号)要求管好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集中学习、实习实训、参观交流、跟踪服务、线上学习等培育各环节所需的场地和车辆租用、培训耗材、师资聘请、学员食宿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费用应按实际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不得用于培育机构的基本建设,市县不得跨转移支付项目整合资金,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资金,不得将中央资金切块用于地方性政策事务。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工作对接,加快执行进度,要将资金分配、绩效分解和资金支付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依托管理平台做好资金支出监管。


(五)严格绩效考核。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质量效果评价。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制,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质量建设。指导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严格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具体要求,不断提升培育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切实保障培育质量。各级农广校要承担项目日常管理相关工作,做好技术支撑,可充分依托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监测系统等平台加强培训对象遴选。培育机构要开展自评,建立培育档案,作出培育总结,申请主管部门验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开展验收审计,并对每个培育机构任务完成情况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培育总结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级对培育情况进行抽查、评分,并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

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处  王  浩  0931—8179252

省农广校培训科          张生伟  18009406076

 

附:

1.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

2.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3.高素质农民常规培育资金分配及任务分解表

4.高素质农民专题培育资金分配及任务分解表

5.高素质农民常规培育资金绩效目标表

6.高素质农民专题培育资金绩效目标表


查看政策原文: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含专题班)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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