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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云南省文化厅
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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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关于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州(市)文产办、工信委、财政局、人社局、文化局、金融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 号)和文化部、工信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4〕27 号)及省政府同意印发的《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云工信中小〔2014〕474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促进我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既需要顶天立地的大中型文化企业,也需要铺天盖地的小微文化企业。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是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一项具体任务,是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小微文化企业快速发展,在活跃文化市场、激发产业活力、促进文化创新、增加社会就业、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我省小微文化企业总体上规模较小、水平较低、管理较为滞后,在经营、融资、人才、市场环境等方面面临许多困难。在当前国家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和省委省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创业的重要机遇期,要大力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扩大我省小微文化企业数量,推动小微文化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创新能力,促进全省小微文化企业可持续发展。小微文化企业的确认范围: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等行业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企业中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目标:结合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立足云南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为导向,以特色文化资源为依托,以创意创新为驱动,以政策措施为保障,激发社会各界文化创业热情,每年扶持创办一批小微文化企业;努力实现小微文化企业由粗放发展向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的转变,使小微文化企业管理水平得到普遍提升;发挥文化主导产品的辐射带动作用,对小微文化企业自发集聚形成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加强规范和引导,形成一批与大中型文化企业协作配套的小微文化企业集群。

    二、实施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

    (一)实施小微文化企业培育工程。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小微文化企业。简化和减少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查询、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的便利程度。实施“大学生文化产业创业扶持计划”,鼓励大学毕业生投身文化产业领域,吸引大学毕业生创业团队入住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开拓、孵化文化创意项目。建立小微文化企业培育激励机制,每年选择一批成长型、创新型小微文化企业进行重点帮扶。鼓励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产业特色乡村等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传统文化优势的小微文化企业,扶持有条件的文化产业合作社和文化产业个体户成立小微企业。引导小微文化企业聚集发展,加快推进以民族工艺品为主的各具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组织我省小微文化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扶持计划”。

    (二)实施创新创意能力激发工程。指导小微文化企业以创新创意为驱动,在开展特色经营、创新产品特色和服务、提升原创水平和科技含量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支持小微文化企业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体育、特色农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搭建小微文化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文化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支持小微文化企业申报专利、驰名(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原产地标识以及新产品、新领域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引导有出口前景的小微文化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加强版权知识培训和专利辅导,推动专利代理、专利预警及小微文化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

    (三)实施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继续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探索开发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特色专业服务产品。鼓励文化行业协会、商会吸收小微文化企业入会,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支持小微文化企业根据发展需要组建相关协会、商会,在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小微文化企业权益。加大政府向公共服务平台购买服务的力度,为小微文化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加快全省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和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政策指导、信息交流、项目与产品查询等公共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小微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并对信用好的小微文化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四)实施小微文化企业管理提升工程。帮助和引导小微文化企业建立与发展阶段、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管理制度,重点加强财务、统计、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用工等管理,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后劲。联合中介管理咨询机构,开展小微文化企业“驻厂式”管理诊断与咨询服务,进行针对性、连续性的培训辅导。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取得质量管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推动民族特色文化产业标准化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并推广一批文化产品、服务、管理等标准。定期举办小微文化企业交流活动,促进相互学习借鉴。

    (五)实施小微文化企业市场开拓工程。运用市场化方法,体现普惠性原则,依托中介组织,加大资金投入,开展“云南特色文化产品万里行”营销推广活动,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扩大市场营销推广。支持成长性好的小微文化企业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在省外主要目标市场建立特色文化产品展馆、展厅、专营店、直销店和销售专区、专柜等。开展“云南特色文化产品网上营销”活动,组织省内优秀软件和信息服务商与小微文化企业开展交流对接活动,支持和帮助小微文化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拓展经营领域,利用搜索引擎拓展文化市场。引导和支持小微文化企业采取“抱团”方式走出去,在海外设立营销窗口和平台,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小微文化企业品牌培育和激励机制,扶持和培育小微文化企业争创质量信誉企业和名牌产品,引导其利用品牌效应提高资本运营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

    (六)实施小微文化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工程。依托云南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基地、创意设计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加强小微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创意设计人员培训。推动建立小微文化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定向、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开展全国知名文化企业管理专家、文化创意大师、工艺美术大师“走进云南”和云南文化产业专家学者“走进企业”活动。打破文化人才职称评定的体制壁垒,逐步建立面向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开放的职称评定制度。组织我省小微文化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国家“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

    三、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保障作用

    (一)进一步落实《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扶持一批微型文化企业。各级文产办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营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局、工商联、共青团、妇联,要加大“两个10 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政策宣传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能够及时得到创业扶持资金补助,帮助有贷款需求的微型文化企业获得10 万元以内的银行贷款支持。2015 年和2016 年,每年每县(市、区)扶持10—50 户微型文化企业。

    (二)鼓励小微文化企业通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获得发展。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小微文化企业及小微文化企业份额达到30%以上的联合体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投标产品和服务,可在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规定范围内按较高标准执行。

    (三)加大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对小微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列入《云南省文化企业名录》的小微文化企业入选《云南省文化产业特色项目库》的投资开发项目,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给予优先扶持。

    (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以及免征部分小微文化企业文化事业建设费、部分艺术品进口关税减免等各项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支持动漫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和方式,提升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业水平;强化小微文化企业直接融资,鼓励各类文化产业股权基金投资小微文化企业。组织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文化金融扶持计划”。探索创建省级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创建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文化企业在项目实施中更多地运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

    四、强化组织协调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产办、文化行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将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求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协作机制。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都要建立由文产办牵头,工信、工商、财政、人社、金融部门参加的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协调联动机制,开展多方对接活动,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数量和质量。

    (三)营造良好氛围。文产办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部署,宣传我省扶持小微文化企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各部门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利于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和发展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坚定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信心。

                                                                  云南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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