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积分:0
开通VIP会员 · 享八大权益
未开通
农小蜂VIP , 您的专属数据定制管家
立即开通
退出登录
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耕地
来源:财政部税政司
2020-02-03
1817 阅读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
首页 涉农政策 政策库 内容详情

现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保险公司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增值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减不完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办理退税。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第七条第(一)项第6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及第九条第(二)项第2点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五、自2019年8月20日起,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第一条“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修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六、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纳税人已按照上述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已退还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否则,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1月20日


推荐内容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耕地
2025-04-28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耕地
2025-04-14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5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耕地
2025-04-0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
耕地
2025-04-02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耕地
2025-03-25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甘肃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耕地
2025-03-11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 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耕地
2025-03-05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耕地
2025-02-2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耕地
2025-02-12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
耕地
2025-01-20
关注我们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微信:nxf365
反馈建议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