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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涉农政策出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能获得政策扶持
来源:
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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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涉农政策 政策解读 内容详情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小编将文件中主要内容加以整理解析,还不快快抓住机会!



一、重点扶持的人群都有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农业加工企业等。

 

二、主要扶持政策有哪些?


在财政政策上,要积极争取将财政现有资金、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认真实施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


在税收政策上,要积极争取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等。

 

在用地政策上,要积极争取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


在金融政策上,要积极争取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等。


在基本建设政策上,要积极争取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


在用电政策上,要积极争取落实初加工用电享受农业用电等。

 


三、如何获得政策支持?


 上面说到,国家要给出好多扶持政策。那么,咱怎么干才能获得支持呢?


《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农民创业创新特别是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支持,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重点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


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包括采收、产地处理、贮藏、烘干等初加工及运输、销售等环节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支持开展综合性服务、农业电子商务等平台建设。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支持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围绕当地有发展潜力的主导产业、特色品牌产业等,通过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供销对接等方式,强化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完整产业链等。


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合作组织、休闲农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企业集中建设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公共设施。

 

支持贫困地区参与产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等。



家庭农场、合作社当今已成为了农业发展的主方向,国家也将会加大扶持力度,,那么种地有一定规模后,是申请家庭农场还是合作社?



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是有一定区别的。



一、从定义看不同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与国有农场、资本农场等区别开),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生产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家庭农场是生产组织,发展生产是家庭农场的主要任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互助性经济组织,帮助家庭农场发展生产,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任务。

 


二、从类型看不同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有这句话: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也就是说我国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因此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型经营主体的不同类型。

 

三、从特征看不同


家庭农场有四大特征:


1.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2.适度规模种养殖;


3.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4.符合其他各省申报标准。



合作社有六大特征:


1.至少要有五名以上农户发起成立,农民成员至少占80%以上,成员没有上限,可以跨地区发展社员;


2.对土地规模没有要求,但要有营业场所和注册资金;


3.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行民主管理;


4.主要针对社员开展业务 ;


5.合作社业务包括农资、农产品的销售、运输、储藏、加工等;


6.在县级以上工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四、从职能看不同


家庭农场适宜农业生产,主要以种养业为主,很难延伸产业链至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前期的产品研发。

 

合作社从事的可以是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业务,甚至可以涉及到内部的金融业务,是一种侧重于资源整合的组织形式。

 

从长远发展来看,家庭农场有更多的自主性,但是发展形式可能受限;农业合作社发展路径更多,受其他因素的影响面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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