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扶贫产品暨绿色食品产销对接活动扶持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昆商务〔2020〕77号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202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57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开办〔2020〕16号),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90号)、市扶贫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昆明市消费扶贫“优质优秀优扶优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开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昆明市商务局关于认真开展消费扶贫助力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做好昆明市扶贫产品暨绿色食品产销对接活动扶持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依据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外经贸内贸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外〔2019〕28号)要求,按照预算资金制定具体标准给予扶持奖励。
二、扶持重点
昆明市限额以上法人商贸企业。
三、扶持标准
(一)对积极组织采购三个贫困县(区)扶贫产品暨绿色食品的商贸企业,根据2019年至2020年的采购金额(具体以合同为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扶持奖励。
(二)对设立扶贫产品专柜(专区)的,每设立1个奖励0.5万元,且单个专柜(专区)2019年至2020年扶贫产品销售额超过1万元的,每家商贸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扶持奖励。
四、申报条件
(一)昆明市境内限额以上联网直报的商贸业法人企业;
(二)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一)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四)采购合同、销售凭证、扶贫产品专柜(专区)现场图片等。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10月16日前,登录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222.172.224.40:8080),进行注册、申报,超过时限将关闭网上申报功能。
(二)注册地所属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于2020年10月17日前进行网上审核,录入审核意见。
(三)市商务局进一步核实申报企业业务及相关指标数据,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进行评审,并网上公示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四)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市场处 63125852
附件:1.昆明市扶贫产品暨绿色食品产销对接活动扶持奖励资金申报表
2.昆明市扶贫产品暨绿色食品产销对接活动扶持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昆明市商务局
昆明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