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第一批“智汇云南”计划需求的通知
各州(市)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省科技厅拟实施第一批“智汇云南”计划。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第一批“智汇云南”计划需求进行公开征集。
请各州(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单位按照《“智汇云南”计划需求征集指南》进行申报。
附件:“智汇云南”计划需求征集指南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13 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威林,63101520)
附件
“智汇云南”计划需求征集指南
为做好“智汇云南”计划需求征集工作,根据《“智汇云南”计划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指南。
一、征集主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依法在省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交流能力的独立法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设立的创新主体。
2. 能为外籍人才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协助安排好生活,全力保障来滇人员安全。
3. 能够协助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入境签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居留许可和保险等相关手续。
4. 能够指定相应部门统筹负责本单位申报、管理、服务等事宜。
5. 按时按要求开展中期评估与验收结题工作。
(二)其他条件
1. 接收青年科学家的创新主体,以具备良好科研能力和环境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为主。
2. 接收青年企业家的创新主体,以具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经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人才能力及提供国际化创新创业服务,帮助青年企业家招募国内同领域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等条件,经认定或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业服务机构为主。
3. 开展青年技术人才培训的创新主体,以具备培养中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经验和传授先进适用技术能力,拥有良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师资力量和满足培训需要的设施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为主。
二、需求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不涉密,且不能为学历教育。
2. 应是具有明确工作职责的科研或科技政策研究类岗位。
3. 从事创新创业的行业领域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要求,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参照《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执行。
4. 外国人才须与中方科研人员一同工作。
(二)其他条件
1. 聚焦我省重点优势产业,兼顾南亚东南亚国家发展需求,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矿业材料、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疫病防控、生态环保、脱贫示范、科技管理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和培训。
2. 每个单位征集的需求不设上限,每项需求对应一名外籍人才或一项培训内容。
3. 需求条件不得低于《“智汇云南”计划实施方案》中对相应招收条件,接收单位可自行设定特殊申报条件。
三、征集流程
各接收单位每项需求填写2份《“智汇云南”计划需求征集表》(含可编辑WPS版),报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各科技主管部门将《“智汇云南”计划需求征集表》汇总并填写《“智汇云南”计划需求汇总表》(含可编辑WPS版),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各接收单位填报期限为2021年1月13日—22日,各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报送时限截止2021年1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合作一处
联系人:黄威林
电话:0871-63101520
邮箱:kjtzhynjh@163.com
附件:
1.“智汇云南”计划需求征集表(样表)
2.“智汇云南”计划需求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