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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点》的通知
绿色食品
来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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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绿办〔2021〕25号 


各省级工作机构:

  

2020年,整个工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部里“保供给、攻脱贫、促振兴”中心任务,提质量、稳增长、补短板、强品牌,履职尽责、真抓真管、实干苦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助力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推进质量兴农和乡村振兴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年工作,按照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在认真总结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中心研究制定了《2021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各工作机构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点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2日 


2021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
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做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绿色有机地标”)工作至关重要。整个工作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部党组的总体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强化风险防范,狠抓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审查工作规范、标准规程进企入户、规范用标、品牌宣传月、队伍能力提升“五大行动”,充分发挥绿色有机地标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一、 全力推进绿色有机地标稳步增长,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提高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按照“稳存量、优结构、增总量”要求,不断优化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发展。重点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食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发展绿色食品,加快推进畜禽、水产和加工食品发展。探索建立续展率与新增产品数挂钩的工作机制,推进绿色食品平稳健康发展。


(二)提升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影响力。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发挥农业系统的产业优势和体系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开展认证,重点支持资源禀赋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地区,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品质优良、市场青睐的有机农产品。积极扩大境外产品认证,继续保持有机行业境外认证领先地位。


(三)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在部监管司统筹指导下,按照“产品特色化、生产标准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的总体思路,扎实推动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建设、品质保持、品牌培育、标识使用等任务落实。配合做好项目进度、培训、评价等工作,总结和提炼一批典型做法,加强交流推广。扩大绿色有机和地标品牌的叠加效应。


(四)启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五年行动计划。支持脱贫地区绿色有机地标发展,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全部免除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减免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认证费。积极组织脱贫地区绿色有机地标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交会地标展、绿色食品博览会和有机食品博览会等专业展会,不断拓宽脱贫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


二、从严审核认定和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和美誉度


(五)严格审查把关。坚持“严”字当头,严谨执行标准,严格履行程序,严肃落实责任,把好绿色有机地标质量审查关口。绿色食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平行生产、委托加工审查,提高蔬菜、水果等产品申报规模,原则要求申报产品有注册商标;聚焦风险隐患,完善审查制度规范,落实各级工作机构审查责任,健全“四查四通报”机制。修订有机认证风险监测相关制度,强化认证现场检查作业指导,进一步规范检查员现场检查工作。坚持规范性和严格性,全面梳理和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相关技术规范;提高准入门槛,不受理品质特色不突出或登记保护价值不显著的产品;加强对申报产品特色品质、人文历史、品牌基础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内容审查,把好登记关口,提高登记质量。


(六)强化证后监管。压紧压实各级工作机构监管职责,明确任务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监管制度,确保不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件。绿色食品重点对甘肃、青海、宁夏、山东、青岛、湖南和吉林等7家省级工作机构开展年检督导检查和续展核查。安排抽检3000个绿色食品产品。落实2021年风险预警监测项目,强化预警结果应用。做好有机农产品监督抽检,抽检 300个产品,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继续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指标跟踪监测。积极推进质量追溯管理,继续向国家追溯平台推送绿色有机地标获证信息,组织申报主体完成平台注册。强化获证企业和产品质量舆情监测,有效防范和应对舆情风险。


(七)组织开展审查工作规范行动。探索建立工作机构审查质量综合评价机制,着力提升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以规范申报材料、强化现场检查、落实落细各级审查责任为重点,评价各地申报审查工作质量。对初次申报一次性审查通过率低于40%、续展申报一次性审查通过率低于60%的地区,提出从严相关要求。适时邀请行业专家,对审查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或产品申报集中的区域,试行集中飞行检查。


(八)持续开展规范用标行动。修订《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做好面向获证企业的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指导企业主动用标、规范用标。推进绿色食品防伪标签向粘贴式标签转换,提高用标率。开展对绿博会参展产品用标专项监察,做好包装标签备案工作。持续开展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境内外注册、续展、监测和保护工作,启动在“一带一路”和东盟地区有关国家绿色食品证明商标注册咨询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绿色食品,维护品牌信誉和市场秩序。


三、加大标准和技术推广力度,引领农业标准化生产


(九)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对接国际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质量标准,按照“先进性与实用性结合、安全与优质并重”的原则,组织完成15项绿色食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茶叶(绿茶)、核桃、辣椒、大豆油等4个绿色食品品类的品质、营养指标研究工作。完成30项区域性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编制工作。


(十)持续开展标准规程“进企入户”行动。总结推广试点省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开展绿色食品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通过举办内检员培训班、发放生产操作规程、挂图和农事操作历、树立技术匾牌等形式,为企业和基地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标准落地生根。支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研究院建立“绿色食品科技小院”模式,推广绿色食品生产方式。积极扩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推广应用。


(十一)稳步推进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以提升质量、稳定总量、优化结构为重点,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质量安全县等,创建一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突出示范引领,因地制宜推进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拓展园区功能,延伸产业链条,扎实推进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园区建设。强化基地监管,全面落实基地年度检查和抽检制度,召开基地建设推进会,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效益。


四、扩大品牌宣传和产销对接,着力培育绿色消费市场


(十二)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行动。以“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为主题,继续组织开展“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宣传绿色食品先进标准、清洁技术、特色制度、基地建设及产业成效,推动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引导媒体记者进企业、进基地、进市场,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三)办好专业展会。加强统筹谋划,全力办好在合肥举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突出“商”味,强化专业招商、产销对接、宣传推介等服务,持续提升展会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认真办好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展暨第七届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持续提升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影响力。


(十四)持续做好绿色有机地标公益宣传。充分借助农民日报社等部属媒体资源优势和宣传平台,积极运用新媒体,加强对绿色有机地标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评价、“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协助做好《源味中国》第二季宣传片制作和播出。加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官网运维与管理。办好 “中国绿色食品”等微信公众号。


(十五)促进市场营销。着力抓好绿色食品经销商队伍建设工作,优化经销商队伍数据资料,做好绿色食品企业与经销商信息交流服务工作。鼓励支持绿色食品企业和专业经销商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产销对接,引导各地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构建便捷高效的专业营销网络。鼓励和支持各地举办绿色有机地标市场推介活动。


(十六)加强境外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绿色食品境外标志许可工作,与马来西亚开展可持续棕榈油认证合作。继续与台湾绿色食品暨生态农业发展基金会交流合作,做好台湾地区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工作。积极拓展有机认证境外合作,扩大境外认证项目。协助做好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和RCEP协定有关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落实和服务工作,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走出去”,提升国际影响力。


五、强化支撑保障,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


(十七)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绿色食品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推进措施。建立规划纲要落实机制,跟踪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十八)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绿色有机地标业务系统、大数据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业务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整体提升服务事业发展、支撑业务运行能力和水平。启动绿色有机地标等应用系统建设,建立业务流程标准和数据标准,实现核心业务工作线上化、电子化。启用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业务线上办理功能。继续做好绿色地标业务档案数字化工作。


(十九)加强检测机构管理。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和能力验证工作。举办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检测机构能力提高培训班。统筹做好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检测新增机构的遴选考核工作。发布新版《有机农产品委托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和评价程序,开展有机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评价工作。


(二十)加强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立项开展绿色食品蘑菇类重金属指标比对及污染现状跟踪调查研究工作,立项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绿色有机地标调研工作。设立绿色食品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课题,开展依法保护绿色食品标志工作研究。发布2020年度《绿色食品发展报告》《绿色食品统计年报》《绿色食品统计分析报告》。


(二十一)启动体系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组织举办绿色食品师资、现场检查技能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等培训班。支持各地举办绿色有机地标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和企业内检员培训班。统筹做好专业人员的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加强专家库建设,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引导工作系统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共同维护体系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整个工作系统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能力本领,持续改进作风,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努力实现农业高质量保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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