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
来源:国家药监局
2021-05-16
901 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原料管理,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名称(2015版)》进行修订,形成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
国家药监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xlsx
511.59KB 2021-05-16
附件下载
附件: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xlsx
511.59KB 2021-05-16
推荐内容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改良型新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4年第24号)
2024-05-27
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4年第61号)
2024-05-2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市东城区等54地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的通知
2024-04-22
文山州以三七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
2023-12-27
关于开展中药材GAP基地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12-12
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
2023-11-29
《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3-11-15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11-15
文山州三七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文山三七”品牌形象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10-2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