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现提出以下意见。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关键之年,全国绿色食品工作系统组织开展了“三区三州”对口帮扶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2020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罕见低温等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广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
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要求,中心决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发展绿色食品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全部免收原国家级贫困县、“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业农村部定点扶贫县、农业农村部对口指导环京津贫困县和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贫困县绿色食品申报主体的认证审核费和标志使用费。
经层层推荐,并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以下113名个人和85个集体拟作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候选人(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8日。
经各州市扶贫部门推荐,省扶贫办结合平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评选,拟将红河州泸西县扶贫办等2个集体、余明开等4名个人作为云南省扶贫部门推荐水利部 国务院扶贫办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日,共5天。
经各创建单位自愿申报和自评,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初评和审核认定,以下单位达到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县、乡、村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2020年11月10日—17日。
为总结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的有效经验和做法,挖掘脱贫攻坚的当代价值和世界意义,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批社会领域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
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我部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大力实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深入开展“三区三州”、环京津和定点扶贫县产业扶贫培训行动,培养出一大批产业扶贫带头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 48号)要求,现将加快推进我省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