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细化提出全省应对疫情稳就业保增收防返贫的具体措施,形成了稳就业配套政策。
为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各项工作,根据《支持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云发改易地〔2022〕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做好新时代党和国家有关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和民政领域疫情防控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安排,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建立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助推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省33个搬迁脱贫人口30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以下简称大型安置区)后续扶持工作,提升搬迁群众就业、增收能力,促进社会融合,巩固搬迁脱贫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特制定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