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提升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率及整体品牌形象,按照中心工作计划总体部署,中心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22年绿色食品标志规范使用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绿春县等10个县(市、区)列为2022年度云南省重点帮扶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昌宁县等30个县(市、区)列为2022年度云南省“一县一业”特色县,现予公布。
2021年,中心组织完成了31项区域性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审定,现予以发布。
中心遴选了首批5家“全国绿色食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现予以公布。
农业农村部决定组织开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保证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现针对上述标准向各标准执行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各单位认真总结上述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于2022年5月1日前将意见、建议汇总表(附件2)反馈至中心体系标准处。
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是落实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的重要手段。
为适应绿色食品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级工作机构和检查员审查工作,中心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绿色食品标准,结合绿色食品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和审查工作实际,修订形成“两规范”(2022版),经研究决定,现予以印发。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和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扎实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动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审核,认定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果蔬“三品一标”基地等100个基地为第一批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