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地制宜发展竹产业、让竹林成为美丽乡村风景线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竹产业创新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全国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局编制了《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我局在2020年印发首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后,组织编写了《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二批,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为促进全省林下种植持续健康发展、更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省林草局通过开展调研和组织专家论证,在《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了《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农业部《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近日,为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文要求各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实现林草产业市场主体倍增,并提出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7条措施,要求各地抓好贯彻落实。
按照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实现林草产业市场主体倍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出以下七条措施,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命名办法》(办改字〔2016〕127号),对23个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的产业示范园区申报材料,通过专家组材料审查和各省现场审核,拟认定以下园区为第二批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