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出以下意见。
2010年3月,省林业厅印发了《云南省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为培育全省的林业龙头企业提供了重要依据。
为促进云南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林草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相关同志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 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具体有哪些政策措施,一起来看看吧。
到二〇二五年,木本粮油经济林面积达到三亿亩,木本食用油年产量二百五十万吨,林下经济年产值一万亿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决策部署,推动科学高效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为促进全省林下种植持续健康发展、更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省林草局通过开展调研和组织专家论证,形成了《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征求意见稿)》(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退耕还林还草管理,满足新时期退耕还林还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我局研究制定了《退耕还林还草作业设计技术规定》和《退耕还林还草档案管理办法》(见附件1、2),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规范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根据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现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2602)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GF—2020—2603 )印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